中纺粮油****公司拟处置70台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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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纺粮油****公司拟处置70台固定资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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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公告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标的名称 | 中纺粮油****公司拟处置70台固定资产 |
转让底价(万元) | 11.86 |
挂牌日期 | 2024-08-2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09 |
资产概述 | 其中机器设备总计55台(套),主要有毛油供料泵、移动式升降机、包装称(皮粉打包)、豆粕收集板、二次仪表、回料刮板、汇集输送机、破碎机、卸粮坑1#刮板、卸粮坑2#刮板、自动水冷液压轧胚机、高压压滤机、干燥中和油罐、酸投加设备WSCLSB13 和烟气污水在线监测设备等;电子设备总计15台,主要有格力空调、空调机、皮带机、柜式空调、联想电脑和针式打印机等。 |
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8-27 |
挂牌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延牌条件: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最长**周期数:34,延牌周期(工作日,至少5个):5个工作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本转让标的以整体方式转让,不作拆分。 2. 转让底价含税,成交后转让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 2.1如受让方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营业执照及开票资料。转让方开具价款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如受让方为自然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转让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不存在占用、抵押、质押、担保和租赁等情况。 4.本次转让标的为中纺粮油****公司拟处置70台固定资产,标的存放于中纺粮油****公司的厂房内,有专人负责管理。以******公司出具的《中纺粮油****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报字[2023]第1778号)为限。资产明细表中的重量均是估算值,存在误差,不作为受让方自己估值的依据,标的的主要材质、真伪、品质、规格、型号、重量等均以存放现场实物为准。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踏勘现场,转让方不对本次处置的资产现状价值做出任何承诺。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其对实际资产无异议。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 5.意向受让方应于交易前自行了解转让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等(包括上述已披露瑕疵和风险及其他一切未披露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作补偿或赔偿。 6.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数量、用途和现状进行转让。转让方仅以现状转让标的资产,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缺陷、使用缺陷等任何瑕疵均与转让方无关。 7.本项目设备涉及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方按现状交付,由受让方****所在处自提,拆除、现场恢复、运输、安装、运行等所有费用及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9.标的存放在**市**区湖光路5号。项目看样及交接请联系林真程。联系电话:0759-****792。看样及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 10.受让方进入中纺粮油****公司厂区办理看样、交接等事宜,须遵守转让方厂区相关要求。 11.《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1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公司出具的《中纺粮油****公司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部分资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评报字[2023]第1778号)。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报价方式:多次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不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5000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保证金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44180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转账备注:****+保证金 |
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处置方法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国有资产转让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国有资产转让结算交易资金操作细则》执行。 2. 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与竞价但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竞买人,且未出现本项目竞价实施方案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一次性原额无息原路退还;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中纺粮油****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湖光路5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健 | 注册资本(万元) | 46000.000000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753145F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日期 | 2024-04-07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关于西南区**工业处置 70 台固定资产事项的批复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20-****0227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市天**路28****广场中座7楼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s://www.****.com/ |
补充披露信息 | ||||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