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基地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基地项目监理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市**区**路23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汪犇 195****116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A2座10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宋姗姗 180****333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23日 | |
第一中标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47 | |
项目负责人 | 钱天文 | |
证书编号:****6831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35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县淮河行蓄洪区直接建房外**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III标段工程施工监理; 加分业绩:1、****中学新校区建设工程; 2、****基地一期工程EPC项目监理(二次)。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华胤钢结构工程装配式住宅钢结构生产项目(框架车间,板件、辅件车间,门卫,辅助用房,办公楼); 加分业绩:新能源汽车(****管理中心工程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获奖 | 新能源汽车(****管理中心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二中标 | 单位名称 | 中国轻工业******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 |
投标报价(%) | 0.45 | |
项目负责人 | 孔令勇 | |
证书编号:****4307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35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通威太****公司25GT光伏组件监理项目; 加分业绩:1、日日顺物流(**)创新产业园监理工程; 2、****医院****保健院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宇****基地(百万平米厂房二期一标段)监理项目; 加分业绩:1、****中心(B型)建设项目监理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获奖 | 武****科技园****工业园一区改扩建及产业提升)项目:国家优质工程奖 | |
第三中标 | 单位名称 | ******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37 | |
项目负责人 | 彭桂喜 | |
证书编号:****4899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工期 | 350个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余政储出(2017)18号地块1#-16#住宅楼、开闭所及集中地下室工程; 加分业绩:1、**长****公司年产60万台****基地项目; 2、****博物馆)及珍珠文化街区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 资格业绩:**区安昌2017-19地块住宅项目二期工程; 加分业绩:******公司建设项目(**厂房和辅助用房工程)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获奖 | 1、**市东部新区热刺激光厂房建设工程: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曙光杯奖(优质工程); 2、良渚**杜甫村农民高层公寓五期地块一(FG07-R2-01地块、FG07-R22-02地块)工程:2023年度**市建设工程**杯奖(优质工程)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集团有限公司:投标的基本情况表中为******公司,名称不符,资格性评审不通过,做无效投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48%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二 3、样本值单位:****、中国轻工业******公司、******公司、**宇华****公司、**新世纪工程****公司、**工大****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人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