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设计单位进行目录备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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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项目落地保障工作,促进项目早日开工,早日竣工投产,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设计单位进行目录备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录适用范围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临空区范围内所有招商引入的社会投资项****政府采购限额或依法必须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由项目实施建设单位在设计单位目录中自主委托设计单位,项目实施建设单位也可根据内控制度委托设计单位目录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政府投资建设****政府采购限额或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金额以上的,应按政府招标采购程序确定设计单位。
二、资格条件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2021年6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
3.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
4.注册地在**县外的企业须在**市内(不含**市、**市)具有固定办公地点。
5.提供三个及以上**省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材料(2021年-2024年度施工图审查合格)。
6.接受****的考核与管理。
三、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详见附件1-9)。
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属于外地驻长分支机构承接业务的,须提交驻长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省外企业还须同时提交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的证明材料。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交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交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其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1.4 连续三个年度(2021-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中介机构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度提供。****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1.5其他说明(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注: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在2024年9月6日前(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密封递交到**县黄花镇大元路****615办公室。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其中数据表格须提供Excel格式),电子档请用U盘拷贝传输,未提供电子文档的不予受理。
四、确定合格入围供应商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进入设计单位供应商目录。
五、联系方式
单位:****
地址:**县黄花镇大元路****615办公室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731-****3368,137****7899
六、监督
征集和确定合格入围供应商过程由****纪工委全程监督。
联系人:伍先生
联系电话:0731-****3373
附件1-9:(点击蓝字下载附件)
1.证明材料承诺函
1.证明材料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供应商注册工程师人员信息表
6.项目团队人员表
7.2021年-2024年度**省内建筑工程设计项目业绩情况表(施工图审查合格)
8.综合实力情况表
9.营业场地位置
****
2024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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