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复神鹰碳纤维西宁有限公司年产 14000 吨高性能碳纤维 及配套原丝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3000MA75966G98 | 建设单位法人:连峰 |
谢占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县 |
****开发区****园区甘家路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 14000 吨高性能碳纤维 及配套原丝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23-C2823-腈纶纤维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园区甘家路2号 |
经度:101.48694 纬度: 36.5364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1-04 |
宁生建管〔2021〕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3000MA75966G98003S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79990 |
145820 | 运营单位名称:**** |
****3000MA75966G9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3100MA759LN82F | 验收监测单位:**天诚****公司,******公司 |
****3000MA755UPF54,****3100MA759H122C | 竣工时间:2023-05-10 |
2023-05-24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26kVGwK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建设项目为扩建项目,拟****开发区甘河工业园******现有厂区预留项目用地范围内。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为****现有厂区内扩建项目,厂区位于**省**(****开发区甘河工业园**甘家路2号。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为中****基地的二期项目,建设14000t/a高性能碳纤维、配套30100t/a****基地公辅工程,主体工程由单线2000t/a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1条、单线3000t/a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4条及配套单线4300t/a聚丙烯腈原丝生产线7条组成。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成7条单线4300t/a聚丙烯腈碳纤维原丝生产线、1条2000t/a和5条3000t/a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14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建设单位生产工艺属于保密信息,不公开且不涉及重大变动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生产工艺属于保密信息,不公开且不涉及重大变动 |
建设单位生产工艺属于保密信息,不公开且不涉及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原丝(聚合+纺丝)车间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高级氧化(两塔四级双氧水)+一级UV光解”工艺进行处理,通过高25米、内径2.4米的排气筒外排。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特别限值要求,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共设置2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2个排气筒。 (2)溶剂回收废气经收集后采用“RTO焚烧+急冷、三级钠碱液脱硫”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高25米、内径0.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丙烯腈、甲醛、SO、NOX、非甲烷总烃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共设置1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1个排气筒。 (3)碳化车间原丝碳化(预氧化+高低温碳化+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采用分质处理工艺:高低温碳化炉废气经设备自带直接燃烧(DFTO)焚烧炉在富氮缺氧工况下焚烧,烟气再经车间外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气(包括预氧化炉废气、高低温碳化炉丝束进/出口集气、表面处理电解槽集气、上浆工序集气、上浆后干燥集气等)合并,经急冷塔喷入工艺水急速冷却、文丘里除尘器除尘后,经“**四级碱性双氧水吸收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高25米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氰化氢、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一氧化碳应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标准限值,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每条生产线配1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每个车间设置1个排气筒,二期共设置5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依托一期3#碳化车间现有的1个排气筒,新增2个排气筒。 (4)2#污水处理站产生的的废气,采用分质处理工艺:工艺废水和废气治理废水“高级氧化还原”预处理段的建构筑物(包括均质调节池、高级氧化池和混凝沉淀池等)。综合废水生化处理段(包括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三级A/0池等)均采取密闭、集气管路末端引风负压收集废气,采用1套“水喷淋(一塔二级碱性双氧水)+UV光解除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高25米、内径1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共设置1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1个排气筒。 (5)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储罐区和车间、污水处理站等区域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厂界氰化氢、甲醛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浓度限值,厂界丙烯腈应满足**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0.2mg/m3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各车间的蒸汽冷凝水、空调室凝结水收集后回用于水处理车间,水处理车间设中间排水回收箱,收集二级RO浓排水,用作脱盐水过滤单元反冲洗水;水处理车间其余单元的浓排水和EDI极水、各过滤单元反冲洗排水收集到清下水收集池,经厂区污水管网排至**2#污水处理站,与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合并纳管处理。 (2)**聚合车间、纺丝车间、碳化车间、溶剂回收车间、机修车间设废水收集池,收集工艺废水、检修含油污水、地坪及设备清洗等杂用废水,经泵加压进入生产废水管网。溶剂回收车间设臭氧曝气除味回收设施一套,用于溶剂车间污凝水处理后回用于纺丝水洗用水。项目各生产装置界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初期雨水经泵加压进入生产废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2#污水处理站处理。 (3)生活污水经化粪****工业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园区****处理厂处理。 (4)项目设置处理规模为2800立方/****处理站一座,采用“过滤+光催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和“水解酸化+Bardenpho生化池(三段A/0)”生化处理工艺对厂内废水分质处理,生化出水经“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R0反渗透”深度处理****园区供热锅炉,部分反冲洗排水和RO反渗透浓水采用“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工艺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处理厂。 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对聚合及纺丝车间、埋地液体物料管道、生产污水井及各种污水池、地上储罐、罐区地面及防火堤、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2)对碳化车间、成品库房、机修间、冷却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3)对生产装置区内的配电室、控制室、楼梯间、休息室,厂区道路、办公区、建设预留区等非污染防治区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 防渗施工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防渗性能稳定可靠。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渗漏检测系统,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发生。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工作。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纺丝废丝、废油剂、干化渣、废机油、废劳保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废滤芯、预软化压滤滤饼、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分类堆放。预****园区供热锅炉装置作为脱硫剂使用;废丝收集后可销售利用或在厂内后续项目中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及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物料泵、真空泵、压缩机、风机、纺丝机、水洗机、水牵机、上油机、干燥机、卷绕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减振装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原丝车间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高级氧化(两塔四级双氧水)+一级UV光解”工艺进行处理,通过25m高的排气筒外排。聚合车间废气收集至2#溶剂回收车间新立项建设的无组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碱洗+氧化+水洗净化”。经检测,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共设置2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2个排气筒。 1#、2#溶剂回收车间的废气收集后集中至2#溶剂车间统一处理后经2#溶剂回收车间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酸洗+碱洗+RTO焚烧+双级碱洗喷淋”,1#和2#溶剂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集中至2#溶剂回收车间新立项建设的无组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碱洗+氧化+水洗净化”;经检测,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共设置1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1个排气筒。 碳化车间原丝碳化(预氧化+高低温碳化+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采用分质处理工艺:高低温碳化炉废气经设备自带直接燃烧(DFTO) 焚烧炉在富氮缺氧工况下焚烧,烟气再经车间外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气(包括预氧化炉废气、高低温碳化炉丝束进/出口集气、表面处理电解槽集气、上浆工序集气、上浆后干燥集气等)合并,经急冷塔喷入工艺水急速冷却+“预处理+两级氧化吸收+除雾”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排气简排放(3#、4#、5#碳化车间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5m、30m、30m)。经检测,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一氧化碳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限值。每条生产线配1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每个车间设置1个排气筒,二期共设置5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依托一期3#碳化车间现有的1个排气筒,新增2个排气筒。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采用加盖密闭、集气管路末端引风机负压收集,污泥脱水间废气采取密闭、集气管路末端引风负压收集,采用“一级氧化+两级次氯酸钠喷淋”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高35m排气筒排放。经检测,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共设置1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1个排气筒。 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采取了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储罐区和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库等区域无组织废气排放,经检测,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排放限值,厂界氯化氢、甲醛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 297-1996)浓度限值,厂界丙烯腈满足**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0.2mg/m3浓度限值,厂界氨、硫化氢、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有压生产废水经外****处理站。各车间排出的地坪冲洗水等无压排水经车间集水池收集,****处理站处理。生产区的初期雨水经界区内雨水收集池收集、****处理站处理。 聚合车间、纺丝车间、碳化车间、溶剂回收车间设清净下水收集池,车间空调室凝结水回收到水处理车间利用。水处理车间设中间排水回收箱和清净下水收集池,二级RO浓排水回收用作脱盐水过滤单元反冲洗水,各车间蒸汽(疏水阀)冷凝水、空调室凝结水收集后回用至水处理车间,水处理车间设置中间排水回收箱,收集二级RO系统浓排水,用于脱盐水过滤单元反冲洗水。其余单元的浓排水和EDI极水、各过滤单元反冲洗排水、钠型树脂再生排水均收集到清净下水收集池,经厂区清净下****处理站与预处理的生产废水合并处理。 实际建设2#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3250m3/d,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采用“光催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二段A/O+MBR生化反应器”生化处理后再经“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保安过滤+反渗透”处理后,出水经配套中水回用系统进入水处理****园区燃煤锅炉项目,浓水经“预处理+高级氧化(催化+微电解)+生化(水解酸化+A/O生化+MBR)”处理后与清下水(循环冷却站排污水、除盐水****园区工业****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经检测,污水处理站****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储罐区依托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等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了设计和建设,对埋地液体物料管道、生产污水井及各种污水池、地上储罐、罐区地面及防火堤、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液体化学品库、危废库、加药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N/T 50934-2013)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采取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对丙烯腈储罐装卸区域地面、丙烯腈储罐呼吸气回收设施界区内的地面、冷却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罐体采用防渗阻隔设施,围堰体积大于罐体体积,罐体渗漏流失的液体能得到有效收集且能及时排出雨水。 对生产装置区内的配电室、控制室、楼梯间、休息室,厂区道路、办公区、建设预留区等非污染防治区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防渗施工过程中配备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防渗性能稳定可靠。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渗漏检测系统,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厂内地下水及土壤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已编制《****土壤污染隐患“回头看”报告》,报告中已明确防渗措施可行性及后续需要加强的生产区域。 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环境监理,配备专人负责监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配料滤渣、脱单原液滤渣、纺丝原液滤渣、废油剂、蒸馏釜残液、废样品、废包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料、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膜等危险废物,均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委托****和**美****公司定期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转移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废滤芯、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分类堆放,全部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及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物料泵、真空泵、压缩机、风机、纺丝机、水洗机、水牵机、上油机、干燥机、卷绕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减振装置等措施,经监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本项目实际已建2#溶剂回收车间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及25m高排气筒(DA007),1#、2#溶剂回收车间的废气收集后集中至2#溶剂车间统一处理后经2#溶剂回收车间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酸洗+碱洗+RTO焚烧+双级碱洗喷淋”,聚合车间生产废气和1#、2#溶剂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集中至2#溶剂回收车间新立项(备案编号:202********0000112)建设的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碱洗+氧化+水洗净化”。 溶剂回收车间有组织废气处理工艺的变动主要为在“RTO焚烧+碱洗喷淋”的前端加入了“酸洗+碱洗”的预处理,解决了废气直接进入RTO焚烧,使焚烧罐结晶,最终焚烧效率降低的问题,提高了溶剂回收车间有组织废气的处理效率;为解决溶剂回收车间内无组织废气的问题,企业于2023年8月申请立项了《****溶剂回收车间无组织废气处理项目》,并于2023年9月底投入运行,试运行期间,将聚合车间废气合并至本项目一起处理,提升了废气处理工艺的效果,主要污染物甲醛与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果更为明显。 因全厂地势主要分为三个平台,且存在于一定的高度差约10m左右,本项目实际建设4#、5#碳化车间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及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30m,2#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及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为35m。与环评不一致,根据原环评,4#、5#碳化车间及2#污水处理站有组织废气排气筒高度均为25m。排气筒高度分别增加5m及10m。排气筒高度增加后,****处理站废气处理效果不变,污染物种类也未增加。 为方便运行管理****处理站废气处理工艺效果良好,故本项目2#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与一期项目相同的“一级氧化+两级次氯酸钠喷淋”工艺处理。与环评不一致,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2#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RTO焚烧+高级催化氧化”工艺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工艺发生变化后,****处理站废气处理效果更为明显,且达到环评及其批复要求。 本项目实际建设2#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3250m3/d。原环评**2#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2800m3/d,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采用“微电解+Fenton(H2O2与Fe2+混合溶液)高级催化氧化”工艺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站排污水和除盐水站排污水)一起经(二段A/O)生化处理,****园区****处理厂;实际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采用“预处理+高级氧化(催化+微电解)+生化(水解酸化+A/O生化+MBR)”工艺处理后,出水经配套中水回用系统进入水处理****园区燃煤锅炉项目,浓水经“预处理+高级氧化(催化+微电解)+生化(水解酸化+A/O生化+MBR)”处理后与清下水(循环冷却站排污水、除盐水****园区工业****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与环评不一致,2#污水处理站实际处理规模及处理工艺发生变动,****园区****处理厂每天只接纳4000m3污水,企业为提高废水回用量,故将废水处理工艺调整升级,增加MBR膜处理工艺后,根据全厂污水总排口在线监测数据,****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总量为4000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发生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生产装置的生产过程进行集中控制,设置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各车间、仓库应按照消防要求配置消防灭火系统;按照厂区总平面图布置、道路及排水系统现状,合理划分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排水通过密闭管道进入一期已建的事故池;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培训,加大风险监控力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风险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2、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开展环境自行监测,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运行记录,建立相关台账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强化污染源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气排放口安装自动监测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核定为:二氧化硫26.88吨/年、氮氧化物40.952吨/年、颗粒物37.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39.272吨/年、氨33.363吨/年、硫化氢0.002吨/年、氰化氢0.942吨/年、一氧化碳98.179吨/年。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企业需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得。企业****处理厂排污量核定为:化学需氧量125.716吨/年、氨氮4.78吨/年、总氮4.832吨/年、总氰化物0.261吨/年、二甲基亚砜6.425吨/年、丙烯腈0.679 吨/年、甲醛0.261吨/年、硫化物0.261吨/年。 5、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按照《****年产10000吨高性能碳纤维及配套原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执行。 | 实际建设情况:1、严格落实了报告书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4年1月7****开发区****委员会环境保****管理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630122-2024-02-H。配备了完善的应急物资,落实了各类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发生泄露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优化了厂区平面布置,对生产装置的生产过程进行集中控制,设置了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依托一期项目,各类储罐设置了围堰、地沟、防火堤,有效收集了各类非正常工况排水并妥善处置。 2、企业内部已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并开展了环境自行监测,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了检查、维护,并制定运行记录,建立了相关台账,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3、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了标志牌,废气排气筒按规范要求预留了永久性监测口。 污水处理站排放口在线监测设备已验收、废气排放口已安装自动监测在线监控系统并已验收联网。 4、根据《**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主要物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且根据第九章验收监测结果表9.2.2.4-1和表9.2.2.4-2核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未超过环评批复总量。 5、一期项目设置环境防护距离700米,本项目厂区内为扩建项目,该距离内不新增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1320 | 0 | 0 | 0 | 1320 | 1320 | |
0 | 80.38 | 0 | 0 | 0 | 80.38 | 80.38 | |
0 | 1.97 | 0 | 0 | 0 | 1.97 | 1.9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14421 | 0 | 0 | 0 | 14421 | 14421 | / |
0 | 5.766 | 0 | 0 | 0 | 5.766 | 5.766 | / |
0 | 34.798 | 0 | 0 | 0 | 34.798 | 34.79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2#污水处理站 | ****园区****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实际建设2#污水处理站一座,处理能力为3250m3/d,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装置废水、车间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等采用“光催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二段A/O+MBR生化反应器”生化处理后再经“多介质过滤+活性炭过滤+超滤+保安过滤+反渗透”处理后,出水经配套中水回用系统进入水处理****园区燃煤锅炉项目,浓水经“预处理+高级氧化(催化+微电解)+生化(水解酸化+A/O生化+MBR)”处理后与清下水(循环冷却站排污水、除盐水****园区工业****工业园****处理厂集中处理。 | 经检测,污水处理站****工业园****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原丝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原丝车间产生的废气收集后采用“两级高级氧化(两塔四级双氧水)+一级UV光解”工艺进行处理,通过25m高的排气筒外排。 | 经检测,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
2 | 聚合车间及溶剂回收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1#、2#溶剂回收车间的废气收集后集中至2#溶剂车间统一处理后经2#溶剂回收车间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酸洗+碱洗+RTO焚烧+双级碱洗喷淋”,溶剂回收车间和1#、2#溶剂车间内无组织废气收集后集中至2#溶剂回收车间新立项建设的无组织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工艺为“碱洗+氧化+水洗净化” | 经检测,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
3 | 碳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 | 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一氧化碳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限值。 | 碳化车间原丝碳化(预氧化+高低温碳化+表面处理)产生的废气采用分质处理工艺:高低温碳化炉废气经设备自带直接燃烧(DFTO) 焚烧炉在富氮缺氧工况下焚烧,烟气再经车间外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低浓度废气(包括预氧化炉废气、高低温碳化炉丝束进/出口集气、表面处理电解槽集气、上浆工序集气、上浆后干燥集气等)合并,经急冷塔喷入工艺水急速冷却+“预处理+两级氧化吸收+除雾”处理,净化后的废气经排气简排放(3#、4#、5#碳化车间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5m、30m、30m)。 | 经检测,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甲醛、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一氧化碳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484-2001)标准限值。 | |
4 | 2#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采用加盖密闭、集气管路末端引风机负压收集,污泥脱水间废气采取密闭、集气管路末端引风负压收集,采用“一级氧化+两级次氯酸钠喷淋”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高35m排气筒排放。 | 经检测,废气中丙烯腈、甲醛、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表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二甲二硫、甲硫醚、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共设置1套废气收集、治理装置,1个排气筒。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减振装置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及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各种物料泵、真空泵、压缩机、风机、纺丝机、水洗机、水牵机、上油机、干燥机、卷绕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了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减振装置等措施 | 经检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1)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对聚合及纺丝车间、埋地液体物料管道、生产污水井及各种污水池、地上储罐、罐区地面及防火堤、污水处理站、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2)对碳化车间、成品库房、机修间、冷却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 (3)对生产装置区内的配电室、控制室、楼梯间、休息室,厂区道路、办公区、建设预留区等非污染防治区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 防渗施工过程应有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防渗性能稳定可靠。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渗漏检测系统,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避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情况发生。做好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监理工作。 | 本项目储罐区依托一期项目,污水处理站等严格按照分区防渗原则进行了设计和建设,对埋地液体物料管道、生产污水井及各种污水池、地上储罐、罐区地面及防火堤、污水处理站、事故池、液体化学品库、危废库、加药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处理,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N/T 50934-2013)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采取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对丙烯腈储罐装卸区域地面、丙烯腈储罐呼吸气回收设施界区内的地面、冷却塔底水池及吸水池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处理,根据《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罐体采用防渗阻隔设施,围堰体积大于罐体体积,罐体渗漏流失的液体能得到有效收集且能及时排出雨水。 对生产装置区内的配电室、控制室、楼梯间、休息室,厂区道路、办公区、建设预留区等非污染防治区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防渗施工过程中配备专人负责质量控制并做好施工记录,确保防渗层防渗性能稳定可靠。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及渗漏检测系统,落实地下水污染监控计划,制定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范和应急措施。根据检测结果,厂内地下水及土壤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已编制《****土壤污染隐患“回头看”报告》,报告中已明确防渗措施可行性及后续需要加强的生产区域。 项目施工过程中落实了环境监理,配备专人负责监理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滤渣、纺丝废丝、废油剂、干化渣、废机油、废劳保品、废包装材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废滤芯、预软化压滤滤饼、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分类堆放。预****园区供热锅炉装置作为脱硫剂使用;废丝收集后可销售利用或在厂内后续项目中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 (3)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配料滤渣、脱单原液滤渣、纺丝原液滤渣、废油剂、蒸馏釜残液、废样品、废包材、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滤料、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膜等危险废物,均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委托****和**美****公司定期安全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转移运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丝、废滤芯、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单独收集贮存,分类堆放,全部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各类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发生泄漏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对生产装置的生产过程进行集中控制,设置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各车间、仓库应按照消防要求配置消防灭火系统;按照厂区总平面图布置、道路及排水系统现状,合理划分事故排水收集系统,确保事故状态下排水通过密闭管道进入一期已建的事故池;加强职工的环境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培训,加大风险监控力度,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杜绝风险事故状态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 严格落实了报告书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并于2024年1月7****开发区****委员会环境保****管理分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为630122-2024-02-H。配备了完善的应急物资,落实了各类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在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发生泄露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优化了厂区平面布置,对生产装置的生产过程进行集中控制,设置了检测和自动报警装置;本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设施依托一期项目,各类储罐设置了围堰、地沟、防火堤,有效收集了各类非正常工况排水并妥善处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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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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