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
安全性评价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受**川红****公司委托,****拟选择一家单位开展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安全性评价工作。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作为项目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项目进行公开比选,中选人将按照比****公司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县包座乡年朵坝,起点设置年朵坝枢纽与郎川高速公路衔接,跨越热曲河后进入**县,经**县色地镇、麦洼乡、阿木乡、**县城、安曲镇,止于**县安曲镇哈拉玛村,止点设置安区南枢纽接久马高速,路线全长约130.485公里。本项目共设桥梁39876.0m/72座,隧道15160.0m/12座,互通6个(其中4个一般互通,2个枢纽互通);设置2****服务区、****服务区),2处停车区(年朵坝停车区、阿木停车区)。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26.0m、分离式路基宽度2×13.0m。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初步设计取得批复止。
2.3标段号:本次比选划分一个标段号,为:AP标段。
2.4比选范围
本次比选范围为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安全性评价工作。****运输部颁发的现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JTGB05-2015)和《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规范》释义手册的要求为准,对本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安全性评价,编制安全性评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评价、方案评价、设计要素评价(含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做出评价结论及建议。提交《安全性评价报告》,提供必要的后期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三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具****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甲级资质(公路专业)(依****委员会2017年第8号公告规定,资质有效期统一延续至新管理规定实施之日)或****协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或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公路;服务范围含有:评估咨询)****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开设公路交通类专业的高等院校。且不得为本项目设计、过程技术咨询审查服务、代厅成果审查单位。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或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业绩。
3.3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
(3)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比选(提供承诺函)。
3.4人员要求
(1)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近5年(2019年7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安全性评价项目负责人业绩;
(3)提供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上个月或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参加比选申请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若项目负责人为离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和返聘合同。
3.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比选。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3.6比选申请人不得是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或过程技术咨询审查服务单位或代厅成果审查单位,否则其比选申请无效。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自2024年8月26日12时00分起至2024年8月30 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申请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申请人注册详见首页《比选申请人入驻手册》。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4.3比选文件单个包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标书费子账号,若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4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比选申请文件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8 月30日 9时 00 分。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 (https://zb.****.com)注册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比选申请文件上传。
电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2024年 8 月30日9 时 00 分至2024年 8 月30日 9 时 30 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人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6.比选申请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单位名义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
S14川主寺至**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比选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同步发布。
8.比选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比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n)、“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
(1)异议的提出: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的异议最迟在比选人点击唱标按钮后15分钟内提出。
(2)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A206
联 系 人:华女士
电 话:0837-****737
传 真:0837-****737
比选人:****
2024年 8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