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及配套输水管道工程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水厂及配套输水管道工程 (项目名称)****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改革局****水厂及配套输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2024〕9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配套及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2024〕99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县。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规模49.11亩,主要建设日供水量4****水厂一座,包含取水工程、供水工程、自动化监测系统等,建设输水管道30km、道路恢复4.69km等配套基础设施。本次招标为其中道路及其附属工程。
2.3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投资估算89000万元。
2.4计划工期:480日历天(其中设计60日历天,施工4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本工程建设期全过程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现行国家、**省的规范、标准等相关要求;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②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含)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中负责设计的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含)2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投标由不超过 2 家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开始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ggzyjy.****.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公共**交易平台(**省﹒ ** 市(州))(网址: http://www.****.cn )—“登录”—“ **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9 月 19 日 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 **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新****开发区钒钛大道7号
邮 编:61710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081****893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蜀西路88****中心6号电梯7楼
邮 编:6101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9985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 年 8 月 26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