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及非标设备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181MA6PYWDN44 | 建设单位法人:周树基 |
孙明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安**(区)****工业园区草铺片****公司****公司旧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装配式建筑及非标设备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草铺(街道) ****园区草铺片****公司****公司旧址) |
经度:102.****2747 纬度: 24.****314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17 |
安生环复〔202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265 | 运营单位名称:**** |
****0181MA6PYWDN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12MA6QF6QJ0K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6QL41Y18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01 |
2024-07-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32c103743d230c38106bedc56de30766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工业园区,****公司****公司旧址,建设性质为**,总占地面积99952.94m2。项目主要建设4栋生产厂房、3栋仓库、2栋办公楼、1栋宿舍楼、1栋食堂及门卫室,设置3条PC钢棒生产线、3条钢结构生产线,年产20000吨PC钢棒和50000吨钢结构非标设备(包括重钢龙骨42000吨、C型钢3000吨、轻钢龙骨3000吨、彩板瓦2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7602.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8.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56%。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不变,项目建设内容减少。实际主要建设4栋生产厂房、2栋办公楼、1栋食堂及门卫室,设置3条PC钢棒生产线、3条钢结构生产线,年产20000吨PC钢棒和50000吨钢结构非标设备(包括重钢龙骨42000吨、C型钢3000吨、轻钢龙骨3000吨、彩板瓦2000吨)。实际建设项目产能不变,减少仓库及宿舍楼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减少。 |
实际不需要用到那么大的仓库,故减少仓库区域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设置3条PC钢棒生产线、3条钢结构生产线,年产20000吨PC钢棒和50000吨钢结构非标设备(包括重钢龙骨42000吨、C型钢3000吨、轻钢龙骨3000吨、彩板瓦2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设置有3条PC钢棒生产线、3条钢结构生产线,年产20000吨PC钢棒和50000吨钢结构非标设备(包括重钢龙骨42000吨、C型钢3000吨、轻钢龙骨3000吨、彩板瓦2000吨)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钢结构生产工艺为切割、机床加工、组装、焊接、打磨、喷漆、检验;钢棒生产工艺为除锈、拉拔、淬火、回火、剪切、收线。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钢结构生产工艺为切割、机床加工、组装、焊接、打磨、喷漆、检验;钢棒生产工艺为除锈、拉拔、淬火、回火、剪切、收线。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项目应建设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系统,并与区域排水系统相协调。项目施工废水、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序及施工场地酒水降尘,不外排。 项目运营期生产用水为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循环系统(冷却塔+冷却水池)冷却后全部循环利用,定期补充新水,无生产废水产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按入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责任的通知》(昆政办[2018]27号)相关规定,合理设置围挡,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适时酒水降尘,对易起尘的物料封闭堆存及运输,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保持进出场道路路面清洁等措施,减小施工期废气对周边敏感点及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项目运营期共设置2根15m排气筒:1#厂房喷漆、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干式过滤器+UV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严格50%后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0mg/m3、排放速率≤5.0kgh(严格50%后限值),甲苯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55kgh(严格50%后限值),二甲苯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0.5kg/h(严格 50%后限值);②2#厂房喷漆、晾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由“干式过滤器+UV 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即: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75kg/h(严格50%后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0mg/m3、排放速率≤5.0kgh(严格50%后限值),甲苯排放浓度≤40mg/m3、排放速率≤1.55kgh(严格50%后限值),二甲苯排放浓度≤70mg/m3、排放速率≤0.5kg/h(严格 50%后限值)。 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即:颗粒物≤1.0mg/m3、非甲烷总烃≤4.0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即:NMHC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10mg/m3,NMHC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 (三)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及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优化施工工艺,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及场所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夜间不生产,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漆桶(水性漆)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边角料、金属粉尘等收集后出售给专门回收单位;废漆桶(溶剂漆、稀释剂)废过滤棉、废光氧管、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环境局**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一、施工期废水通过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洒水降尘,未外排,施工废水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受到环保投诉问题。 运营期间冷却水循环使用,未排放。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施工期通过洒水降尘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采取了相应的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受到环保投诉问题。 项目区设置有2套干式过滤器+UV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拍套设置有2根15m排气筒。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污染物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根据厂界污染物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外下风向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47mg/m3,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397mg/m3,甲苯、二甲苯未检出,因此验收期间厂界下风向污染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要求。 根据厂房外污染物监测结果,厂房外非甲烷总烃一次浓度值为6.42mg/m3,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要求。 三、施工期夜间未施工,设置有围挡,采取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受到环保投诉问题。 根据检测结果显示,项目运营期厂界昼间最高为54.8dB(A),夜间最高为41.3dB(A),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已清运处置。 运营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回收站;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五、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533601-2024-034-L。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请**市生态****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境执法现场监督和日常监督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建设完成,正在开展验收工作。 建设单位配合生态****执法大队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584 | 0 | 0 | 0 | 0 | 1584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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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06 | 0 | 0 | 0 | 0 | 0.341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 | 项目区按要求设置有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各污染物排放可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 | |
2 | 冷却水池 | 不排放 | 冷却塔设置有循环水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厂房喷漆房活性炭吸附+光氧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 1#厂房喷漆房设置有活性炭吸附+光氧处理设施一套,配套设置有15m排气筒一个。 | 1#厂房喷漆房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8.2mg/m3,排放速率0.098kg/h;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0.136mg/m3,排放速率0.00073kg/h;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0.570mg/m3,排放速率0.0030kg/h。根据进出口浓度情况计算,项目采取活性炭吸附+光氧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约为90%、甲苯的去除效率约为92%、二甲苯的去除效率约为92%。 | |
2 | 2#厂房喷漆房活性炭吸附+光氧处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 | 2#厂房喷漆房设置有活性炭吸附+光氧处理设施一套,配套设置有15m排气筒一根。 | 2#厂房喷漆房有机废气通过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18mg/m3,排放速率0.031kg/h;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0.12mg/m3,排放速率0.0002kg/h;二甲苯最高排放浓度为0.558mg/m3,排放速率0.00093kg/h。根据进出口浓度情况计算,项目采取活性炭吸附+光氧处理后,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约为90%、甲苯的去除效率约为92%、二甲苯的去除效率约为92%。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生产设备均置于厂房内,并采取减振措施 | 厂界噪声昼间最高为54.8dB(A),夜间最高为41.3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规范处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回填,不外排;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餐厨垃圾及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漆桶(水性漆)统一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边角料、金属粉尘等收集后出售给专门回收单位;废漆桶(溶剂漆、稀释剂)废过滤棉、废光氧管、废活性炭、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实施细则》(昆政办[2011]88号)、《**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政府令第109号)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 | 施工期固体废物已清运处置。 运营期间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边角料****回收站;废油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和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规范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严格执行报告表中风险影响评价中的各项防范措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增加本项目建设内容,****环境局**分局备案,最大限度减轻风险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建设单位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533601-2024-034-L。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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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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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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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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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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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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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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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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