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县**乡大富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县双溪城南中路27号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5日 10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县**乡大富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617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4.30880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计量单位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 | **乡大富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 | 1.00 | 否 | 项 | 新增大富村主村和自然村内污水管网约4公里,并建设相关配套污水设施等 | ****171.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绿色建材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合同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前来投标。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县双溪城南中路27号3层
方式:现场获取, 参加报名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我司办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县双溪城南中路27号3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10点00分(**时间)
地点:**县双溪城南中路27号3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县**乡大富村
联系方式:李先生138****6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双溪城南中路27号3层
联系方式:陈女士0599-****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38****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