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各有关会计审计服务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经****财政局审核同意,决定采取招标方式公开采购****社会组织相关审计服务事项。具体采购项目及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服务事项
1、****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2、****基金会注销清算审计。
3、市本级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4、市本级社会团体注销清算审计。
5、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
6、市本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清算审计。
二、采购服务项目金额
预计年度采购服务项目数约为33家社会组织(含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和注销清算审计),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6万元,以实际发生额结算。
三、采购服务项目期限
本次采购服务项目期限为三年。
四、采购对象资质条件
采购对象为**市范围内****事务所,具体条件如下: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熟悉政府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管理制度;熟悉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经验。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填写《****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以及注销清算审计服务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事务所执业证书、营业执照、无违法记录声明等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2024年8月31日下午5****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市淮河大道北段1号9楼),逾期视为放弃招标。
六、评审方式
1、对申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2、****小组负责项目采购评审工作。
3、现场开标(以单个报价为准),原则上以报价最低的确定初步中标单位。
4、对拟承担服务项目的单位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后签订协议。
联系人:吴杨丽 程璐 联系电话:****777。
附件: 《****民政局购买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以及注销清算审计服务项目申请表》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