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雄江镇景区无人机反恐维稳处突模拟训练点无人机机场套装及司空套装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无人机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17:5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8月2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8.1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东英、彭婷、刘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3505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县梅溪镇梅园路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庄警官 0591-****294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东英、彭婷、刘杰 0591-****3505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雄江镇景区无人机反恐维稳处突模拟训练点无人机机场套装及司空套装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财务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雄江镇景区无人机反恐维稳处突模拟训练点无人机机场套装及司空套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8.1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1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保证金 | |
雄江镇景区无人机反恐维稳处突模拟训练点无人机机场套装及司空套装采购项目 |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1批 | 181700元 | 1817元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B、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3)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供****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6)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响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例: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询价通知书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询价通知书。(1)现场获取:到询价公告列明的获取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询价公告附件);②按询价公告规定的询价通知书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qq.com)。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3505
传 真:0591-****2226
邮 箱:****@qq.com
报名事宜联系方式:许女士 0591-****3505转818
项目投标咨询联系方式:陈东英、彭婷、刘杰 0591-****3505
保证金事宜联系方式:洪女士 0591-****3505转807
报名费****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营业部
账 号:350********100000019
招****银行账号
开户名:****
开户行:中信银行**江滨路支行
账 号:761********000184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县梅溪镇梅园路6号
联系方式:庄警官 0591-****294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
联系方式:陈东英、彭婷、刘杰 0591-****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彭婷、刘杰
电 话: 0591-****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