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工业园****设备处置
采 购 人:****
****工业园废弃设施设备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1.采购内容:****工业园废弃设施设备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价方式:网上报价,高价中标
4.招标价格:731200元(含增值税)为底价
5.发出询价文件时间:2024年8月26日
6.开标时间:2024年8月30日9:30分
7.现场勘察时间:2024年8月28日9:30分
8.现场勘察地点:**区******工业园
9.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老师
电 话:****6218 152****6886(工作时间:9:00-17:30)
地 址:**市**区**坪街道港城南路22号A座212办公室
第二篇 竞标人须知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竞标文件与递交竞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为企业法人,称为竞标人,合格的竞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电力工程拆除相关资质或相关经验;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行采家注册会员。
(一)竞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缴纳及退还
1.竞标保证金。在开标之前竞标人必须缴纳竞标保证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到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竞标,竞标保证金入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30。招标结束后,采购人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向除中标人以外的报名竞标人退还竞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共计1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若中标人按照招标结果履行标的,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前将剩余50000元履约保证金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相关事项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退全额还其履约保证金。
3.竞标人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纳竞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及中标后拒不按时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有权不予退还其保证金。
保证金缴纳账户:****
纳税人识别号:915********303030R
**市**区港城南路22号 ****8472
工**家沱支行310********01000832
地址:**市**区港城南路22号
(二)书面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包括:
1.报价函
2.现场踏勘确认函
3.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参与投标还需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电力工程拆除相关资质证书或相关经验佐证资料
6.其他资质文件 (第二篇第二条)
(三)提交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2.报价文件正本的由竞标人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参阅询价采购邀请书。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必须踏勘现场,否则无报价资格,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和采购人需求后,出具确认函。
(一)评审标准
本项目竞标人报价文件不得有任一项应答低于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否则竞标将为无效竞标。
(二)成交原则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同时采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若投标人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认中标人。
(三)竞标人或其报价文件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
1.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的竞标。
2.报价文件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或不按规定签字、盖章。
3.报价文件的内容不满足商务或技术要求。
4.竞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本询价文件第二篇第二条“竞标人资质”要求的内容。
5.报价文件含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6.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
(一)询价采购结果将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之内在行采家网上公示。
(二)签订合同时,根据需要采购人有权提出对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货物作局部调整或变更数量,但需经供需双方共同认定。
(一)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二)询价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如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或在签订合同后擅自改变成交状态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回。
1.竞标人须自行判断自身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规定要求的投标主体资格条件,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投标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2.采购人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采购人不保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质量、品质等,竞标人须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竞标人一旦参与投标即视为对标的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绝履行中标结果或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3.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即视为采购方已完成了标的移交,标的物的安全完整由中标方自行负责。本次转让标的由中标方自行拆除、搬迁、运输,标的拆除、搬迁、运输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中标方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10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4.中标方在履约合同期间,仅对本次转让的标的进行拆除、转运和处置,不能对超出本次标的清单以外的其他任何建筑、场地、物品等进行破坏或处置,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现场踏勘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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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必须进行实地踏勘。现有投标单位 已进行实地踏勘,获得投标所需要相关资料。
1、经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对该标的现场现状已充分了解。
2、投标单位若中标,不对标的物现状提供异议,不以标的物存在瑕疵为由拒绝签署项目合同书或履行所约定的各项义务。
特此说明
投标单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