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管理局闲置用房出租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别 | 实物资产-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111********7704242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公告期限 | 5个工作日 | 公告日期 | 2024-08-27 2024-09-02 17时止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县 | 在交易机构网站公告的链接 | http://ggzy.****.cn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标的****管理局机关二楼闲置业务用房,招租条件详见附件。 二、本项目报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在**省公共**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jyzt.****.cn)进行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CA数字证书(https://cert.****.cn/,联系电话:400-6530-200),凭借CA数字证书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登录报名。报名方式见本平台首页-服务制度-产权交易-****中心网络竞价系统注册及报名操作指南。 三、办理CA数字证书请咨询: ****认证中心****公司) 网址:https://cert.****.cn/,联系电话:400-6530-200 ******公司 网址:http://www.****.cn/,联系电话:400-0351-858 四、本标的项目保证金不计利息,****中心指定账户经**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确认的时间为准。 五、本标的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六、意向承租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有关规定;意向承租方在**市公共**交易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价,视为已对出租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七、意向承租方在参加网络竞价会遇到网络异常或无法出价时,请在限时竞价周期内及****交易中心,如未在限时竞价周期****交易中心,所产生的后果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八、承租方须在网络竞价后三个工作****交易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及交易费(交易费按总成交价4%计),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扣除,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九、租期及租金支付方式:租期3年,租金缴纳以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十、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房间内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转租、转借、转让,如若发现后果自负,要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必须注重安全,租赁期内所有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 十一、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动招租标的,如需装修改动必须提前书面告知招租方,征得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装修改动,不允许乱涂、乱贴、乱装修,不允许有违反安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易燃易爆炸等物品进入。承租到期后,一切对房屋的改造装潢等相关费用不予补偿。租用期间,如政府对闲置业务用房统一配置,租户应无条件腾退,剩余租金将根据使用情况予以退还。另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需要临时使用该业务房,租户必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十二、承租方不按期付款或违约,须承担以下责任:1、****中心有权将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承租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招租方的损失,****中心有权撤销该项交易。2、该项目招租的房屋再次转让,形成的差价损失由原承租方补齐,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差价损失的,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3、****中心对招租方或承租方的任何违法行为不承担责任。 十三、现场踏勘联系人:钱亚爽,(155****9551) | ||
标的名称 | ****管理局闲置用房出租 | 转让底价 | 6542.00元/年 |
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 ||
底价 | 6542.00元/年 | ||
竞价时间 | 2024-09-03 10:00 | ||
交易机构 | ****中心 | ||
联系人 | 郭先生 | 联系电话 | 175****0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