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冯海萍、姚顺华(张泉)使用的位于云浮市市区建设路51号右边第二卡铺位10.55㎡商业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公开选取【土地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 | ||
冯海萍、姚顺华(张泉)使用的位于**市市区建设路51号右边第二卡铺位10.55㎡商业用地划拨补办出让评估公开选取三家土地评估机构 | ||
出具土地评估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成果 | ||
待评估土地位于**市市区建设路51号右边第二卡铺位,面积10.55㎡,证载用途:商业住宅用地,实际用途:商业用地。****超市选取三家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对该项目宗地进行评估。本次土地评估服务要求中选方至少有1名注册土地评估师到土地现场勘察。 | ||
否 | ||
平方米(10.55平方米) | ||
资质(资格)要求、备案要求 | ||
要求评估机构在自然资******厅备案。 | ||
无 | ||
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提交评估报告,如果延迟一天交纳报告或者不符合技术规范退一次报告,评价下降一档次,延迟二天交报告或者不符合技术规范退二次报告纳入黑名单。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评估费收取标准参照原市国****管理局《关于调整出让土地评估计费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规划〔2015〕94号)执行,评估费用按各档收费用额累计之和的三分之一进行支付,当评估费低于1000元/宗时,按1000元/宗支付。 | ||
否 | ||
否 | ||
2024-08-29 17:30:00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