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人:****
项目名称:拟收购**市****公司51%股权的专项审计项目
采购方式:线上比价
审计对象:**市****公司(含****公司技防业务及相应资产)
审计基准日:2024年7月31日
审计预算价:8.2万元以内
审计对象基本情况:**鑫鼎成立于 2011年4月22日,注册地址**省**市武****社区**路448 ****广场18楼1809、1810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董希党。系******局许可从事110联网报警运营服务业务的企业,拥有**市最大的远程智能预警分析平台。主营业务包括远程视频监控智能识别分析服务、110联网报警服务、工程设备安装服务及劳务外包服务(计划剥离)。目前拟整合**常安等5****公司技防业务及相应运营资产。截至2024年7月31日,**鑫鼎资产总额1287万元,**常安265万元,**政宏1040万元,**金俊274万元,**众信1870万元,**楚天767万元,整合后资产总额预计5503万元。
**鑫鼎和以上5****公司均为民营企业,存在业务成本混同、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等现象,****公司均采取多元化经营模式,除技防业务之外,还经营人力保安、消防培训、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物业管理等业务,在人员、设备、场地等方面均为共用,审计时需区分不同业务进行资产、收入、成本及利润等的审定。
一、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响应单位营业范围符合项目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审计资质,且具有证券业务资质。
3.响应单位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响应****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资金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等不利状态。
5.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个人或为直系亲属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
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具有同类项目审计工作的实际经验。
8.派驻的审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为响应人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9.响应单位必须全部响应上述审计主要内容及重点事项内容。
二、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时间:详见线上公告
比选地点:湘科集团1688互联网采购平台
比价方式:符合资质并承诺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最低价选定服务机构。
注:1.响应单位应综合考虑采购人工作量,服务费用为总包干价(含税费、差旅费、协调等相关费用)。
2.对于存在不合理报价的响应单位,将取消评审资格。
3.经评审,认为存在最低报价单位不符合项目要求、项目有较大变动等相关情况,采购人有权进行废标。
4.参与此项目的响应单位承诺响应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服务时限、项目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