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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道X293****收费站出口至**交界段提档升级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运输局:
报来《关于办**道X293****收费站出口至**交界段提档升级改建工程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4〕111号)精神并参考《****运输局关于县道X293****收费站出口至**交界段提档升级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县道X293****收费站出口至**交界段提档升级改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7-441322-04-01-466663)。项目位于**县**镇。起点为:****收费站,终点为:**市**交界处。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路线总长24.927km****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维持原有道路等级和设计速度,采用沥青罩面升级改造,局部路段作拓宽处理。全线共设置桥梁165m/5座,涵洞66道,平面交叉2处。****收费站至澜石段(9.681km), 仅对其进行路面病害处治,前1.4Km病害严重段加铺沥青面层,维持其现状标准不作调整。对澜石至项目终点**交界段(15.246km)采用沥青罩面提档升级改造,其中**段(约5.084km)局部路段作拓宽处理,山区段(约10.163km)维持其现状标准不作调整。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6395.76万元,其中:工程费11382.0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24.5万元、用地费用2135.46万元。预备费1353.7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防洪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自然**部门意见(博自然资函〔2023〕1448号)和林业部门意见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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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分局、****中心****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