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县示范乡村整治提升工程,****改革局备案(2406-420525-04-01-42851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建设规模及内容:人居环境改善工程,主要完成2680米的强弱电入地改造工程、6010米的污水主管道工程、28920㎡的产业路刷黑工程、55925㎡的道路硬化工程、9285米的挡土墙及护岸砌墙工程、676盏太阳能路灯及78套监控设施安装、14940米的道路安全防护栏工程、4500㎡的晒场硬化工程、1套特殊人群数字化平台及1套零工数字化平台、13750米的乡村健步道工程、1200米的供水管道工程、20997米的排洪沟治理工程、13803米的水美乡村-河道整治工程、364组生活垃圾分类亭、13160米的水美乡村-沟渠堡坎工程、4659米的U型渠及附属工程、1座生物漫滤池、15座公厕旱改水、4667㎡的塘堰整治工程、24000㎡的黑臭水体整治工程以及水美乡村-中坪河治理工程、18990㎡的生态复绿等;产业融合发展工程,主要完成1300亩生态茶园改造提升工程、建设36亩樱桃采摘园、完成128亩农田小田并**整治工程、完成10000亩的竹园改造工程及2000亩的竹园**工程等。
2.3建设地点:**县鸣凤镇、花林寺镇、旧县镇。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
2.5工期控制目标:同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
2.6质量控制目标:同工程施工合同质量要求。
2.7安全生产控制目标: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全事故。
2.8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基础上再增加9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3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总监人数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主导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应为投标单位;
3.4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安全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监理员人数不少于1人,应由取得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省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的人员担任;提供拟任投标项目的监理人员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投标****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能够网络查询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5拟派项目总监承担在建项目个数不得超过《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 2013)第3.1.5条规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时提供拟派项目总监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从业人员库中的信息截图;
3.6投标人拟投入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机构人员必须常驻工地,其中总监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专监和监理员每个月在项目现场不能少于22个工作日,实行早晚考勤签到及酒精早中晚测试制度(施工单位人员的签到和酒精测试由监理负责,每天记录备查,此条纳入监理日常工作考核范围,未严格执行达到3次的,按合同金额的1%进行处罚)(提供承诺函原件彩色扫描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3.10不良行为及相关要求: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省公共**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 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查询,并做好记录,****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委员会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
4.3方式:本项目实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等资料,到****(**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4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资料不齐全或资料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以受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拒收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认定,****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等进行评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投标人的招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委、****政府《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23号)和《**省优化营商环境2021年重点任务清单》(鄂营商发[2021]2号)文件精神****交易中心****中心)《****政府采购工程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始时间:2024年8月23日10点30分(**时间)。
6.2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11点00分(**时间)。
6.3地点:**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3日11点00分(**时间)。
7.2开标地点:**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世纪华城7楼。
8.合同签定: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亲自洽谈****公司名义),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若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洽谈并签署合同的,中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网上发布。
10.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4年8月9日。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县鸣凤镇航天路45号F0001幢一层
联 系 人:汪重亦
联系电话:159****2828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鸣凤镇鸣凤大道62号
联 系 人:黄幸
联系电话:0717-****726
****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