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类型:实物资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8433.0平方米 |
挂牌价:40.2万元 | 保证金:40.2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
标的名称:汉******砖厂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建筑面积:8433.0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集体土地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汉******砖厂 |
出租时长:-- | ||
室内配置:-- | ||
附属设施:-- | ||
标的状态:现状 | ||
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25日 | ||
标的展示地点:汉**军山铺镇 | ||
联系人:文先生 | ||
联系人电话:191****5920 |
1、请意向竞买人联系拍卖人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情况,本次拍卖标的具体详见标的现状、《评估报告》《**省国有资产网上交易须知》《交易规则》等拍卖文件,相关资料仅作参考依据。
2、******局罚没的位于汉**军山铺镇万寿桥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砖厂,包括生产厂房、仓库及硬化水泥地面。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约8433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占地面积约1262平方米,仓库用房占地面积约3427平方米,地面硬化及道路面积约3744平方米(其中:混凝土道路约1248平方米,厚20厘米,混凝土堆场约2496平方米,厚10厘米)。
3、****房产所占用的土地为农用地(林地)和未利用地(裸土地),系汉**军山铺镇万寿桥村集体所有。本次拍卖标的由******公司出资进行修建(厂房和仓库为钢架结构),但未办理合法用地审批手续,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拍卖人依法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买受人凭《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的要求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价款由买受人直接汇入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并由委托人出具拍卖成交价款的票据(不提供增值税发票)。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的规定按拍卖成交价的5%另行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
7、拍卖成交后,****交易中心按照《****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买卖双方的产权交易服务费,在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8、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则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9、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次拍卖活动无法完成,委托人、拍卖人将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违约者的违约责任。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凭拍卖人出具的《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缴款票据,与委托人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拍卖标的由委托人按现状交给买受人,具体交付时间以买受人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为准。
2、拍卖标的按现状(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的交付义务,也不承担非拍卖人原因导致拍卖标的不能交付、延迟交付等连带责任。
3、拍卖成交后,委托人不负责清场,拍卖标的由买受人和现经营业主自行交接。本次拍卖资产不包括建筑物内的设备设施,具体由买受人和现经营业主自行协商处理。
4、本次拍卖标的物属于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无不动产权属证书。本次拍卖标的仅为地上的房产建筑(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竞买人竞拍前须自行向拍卖标的所****管理部门查询确认。竞买人竞拍成功后对于标的相关产权证件办理,请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办证过程中存在的所有风险(包括不能办证)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交易编号:**** | |
公告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
拍卖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10时0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40.2万元 | |
起始价:40.2万元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增价幅度:0.5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本次拍卖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凭有关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账户(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2、买受人按要求付清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经委托人批准同意后转为部分拍卖成交价款,划转至委托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剩余拍卖价款在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拍卖人受托决定采用网上公开拍卖的方式出售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售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售数量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汉******砖厂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 | 8433平方米 | 汉** | 40.2万元 | 40.2万元 | 0.5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25日在标的物所在地(汉**军山铺镇)进行展示。
四、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售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z.****.net/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交易活动。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售具体要求和交易条件、竞买人报名资格及竞买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售文件。有意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可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买人可于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09月26日10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六、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4年09月26日10时00分00秒止。
七、竞买人应及时登录**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售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10时00分00秒。
八、竞买人须通过转账的方式足额汇入标的对应的竞买保证金,不得通过现金汇款方式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由他人代缴竞买保证金。如因账户信息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第三方平台(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支付等原因造成意向竞买人不能报名参与竞价的,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九、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4年09月26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十、请有意竞买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联系拍卖人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具体情况及其瑕疵(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凡办理CA证书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均视为已全面了解拍卖标的的所有情况,接受公示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对自己的竞买行为及其后对拍卖标的的权利行使期间的各种风险状况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一、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售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拍卖公司(拍卖人):****
拍卖业务咨询电话:文先生 191****5920、李女士 191****3565
交易机构:****交易中心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736-****383
****
2024年08月27日
1、竞买人须为汉**军山铺镇万寿桥村依法注册且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2、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失信企业不得参与竞买。本次拍卖房产的土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竞买人在拍卖前自行调查了解清楚标的的具体情况,知悉并认可限购政策。
3、本次拍卖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
4、竞买人须按要求办理CA证书并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且完成网上竞买登记手续。
5、竞买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资金及相关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料或造假等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且对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
6、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参拍要求。如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参拍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结果作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