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水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950900C | 建设单位法人:田野 |
熊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高发路2号附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1-N7721-水污染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天柏组团天池-中坝区域控规TC19-02地块 |
经度:104.55802 纬度: 28.7041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22 |
翠环审批〔2021〕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7928.37 |
394.2 | 运营单位名称:**市****公司 |
****1502MA6BHN01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915********498610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24MA6CQYLC5E | 竣工时间:2022-03-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处理生活污水200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生活污水20000m3/d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粗细格栅+沉砂+AAO/AO+絮凝沉淀+反硝化滤池+消毒 | 实际建设情况:粗细格栅+沉砂+AAO/AO+絮凝沉淀+反硝化滤池+消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恶臭气体处理设施1套;危废暂存间1座;污泥压滤房1座。 | 实际建设情况:恶臭气体处理设施1套;危废暂存间1座;污泥压滤房1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污水入河排污口位置:污水厂西南侧205m**江左岸,地理坐标:104°33′23.549″E,28°42′8.927″N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入河排污口位置:泵至天池公园内天池人工湿地出水口,经纬度为东经104°33′48.05″,北纬28°42′45.87″。 |
排污口位置发生变动;已编制《******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排污口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且该分析报告已通过了专家咨询,****生态环境局备案;同时****生态环境局出具了《关于******处理厂建设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宜翠环排口审批[2023]2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730 | 730 | 0 | 0 | 730 | 730 | |
0 | 116.8 | 146 | 0 | 0 | 116.8 | 116.8 | |
0 | 0.613 | 7.3 | 0 | 0 | 0.613 | 0.613 | |
0 | 0 | 1.314 | 1.46 | 0 | -1.46 | -1.46 | |
0 | 0 | 20.148 | 73 | 0 | -73 | -73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流量、pH、水温、COD、NH3-N、TP、TN在线监测设备) | / | 进出水在线监测系统(流量、pH、水温、COD、NH3-N、TP、TN在线监测设备) | / | |
2 | 项目用地面积:26328m2。总服务占地面积约为4.06km2。近期建设规模2.0万m3/d,远期建设规模2.8万m3/d,总规模4.8万m3/d。污水采用“格栅+沉砂池+改良A2O工艺+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消毒”处理工艺,污泥采用板框压滤机脱水处理后运至水泥厂进行协同处理。出水水质达《**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处理厂排放指标”后共****处理厂现有排污口。污水处理站内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粗格栅及提升泵池、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生化池及二沉池、高效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紫外线消毒渠、接触消毒池及计量渠、脱水机房、储泥池、风机房、配电间、消毒间、综合楼、门卫室等。 | 《**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 | 项目占地面积约2587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2.0万m3/d(本次验收),远期处理规模2.8万m3/d。处理工艺为“粗细格栅+沉砂+AAO/AO+絮凝沉淀+反硝化滤池+消毒”,经处理后厂区排口达到《**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标准后,进入人工湿地,入河排污口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中Ⅲ类标准限值后,汇入天池湖。 | 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及入河排污口均设置1个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水温、流量、pH、SS、石油类、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总汞、烷基汞、总铬、总镉、六价铬、总砷、总铅 CODcr、BOD5 总氮、总磷、氨氮;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监测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恶臭污染物处理设施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 | 生化二沉池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加盖密闭,格栅、提升泵房、曝气沉砂池等采用轻钢结构密封盖;建设1套生物除臭的废气治理设施,1根19.4m的排气筒 | 监测点位:处理设施排气筒;监测指标: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二类标准限值。敏感目标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标准限值。 | 各类水泵均布置在池体内或房间内,通过建筑物墙体隔声。采用低噪声的空气悬浮风机,备用的罗茨风机布置在房间内,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昼夜厂界噪声实现达标排放。 | 厂界四周各设1个监测点位;厂界外设置3个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下水监测井1座。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构筑物重点防渗,其他构筑物一般防渗 | 危废间、污水处理构筑物采用钢筋混凝土防渗;地下水监测井2座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4台手推渣车和1座栅渣暂存箱;2台垃圾收集桶,1台餐厨垃圾收集桶,1台维修一般固废收集桶;危废暂存间1座,位于机修车间内,占地面积29m2。 | 办公生活垃圾、栅渣、泥沙经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污泥压滤后由汽车转运至******公司**化利用。废灯管、废液、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经桶装/袋装收集后,置于托盘上,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中节能******公司进行处置。项目已建设1座危废暂存间,位于机修车间内,占地面积约为29m2,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与防渗卷材的防渗措施,分区存放并设置围堰。并已规范粘贴标识标牌,已制定管理制度。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绿化面积9215m2 | 绿化面积9054.92m2 |
表7 风险设施
1 | 四是强化环境管理,制定有效的事故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减缓措施,杜绝事故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 1)污水处理各水池均采用C30钢筋混凝土池体结构,抗渗等级P8。 2)主要提升泵等机械设备均设置有备用。 3)运维单位已编制完成《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备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处理厂现有排污口排入地表水体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入河排污口变更;不再依****处理厂现有排污口。 |
/ |
环保搬迁
设置的50m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有约50户待拆迁农户。环评要求项目试运行之前卫生防护范围内农户需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搬迁责任主体为******服务中心****人民政府****办事处。 ******服务中心于2024年7月23日出具《关于承诺******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搬迁事宜的函》,承诺在6个月内完成所有住户的搬迁工作。 ****政府****办事处于2024年7月22日出具《关于承诺******处理厂(三期)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住户搬迁事宜的函》,承诺在6个月内完成所有住户的搬迁工作。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