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地点:韩店镇
2、服务内容: 开****科技园(镇园合一)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并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及会后修改工作。
3、服务期限:6个月。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首付款50%,项目通过专家审查后支付合同款剩余50%。
5、上限价:29万元。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该上限价,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6、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环环评〔2020〕65号)及《**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文件及要素导则要求,****科技园(镇园合一)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园区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对环境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园区在环境污染控制与治理的经验和教训,提升发展档次,健全园区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7、本项目报价应包含采购人要求编制完成的所有费用,包含人工费、辅材费、风险费、保险利润、税金、相关服务费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全部内容,以及采购文件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全部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在成交价之外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1、中介机构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且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
2、中介机构需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单位,在信用平台上3年内公示的编制报告书业绩不小于100个;且至少具备8名以上持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且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报价前6个月内的缴费记录证明)。
4、****园区区域环评跟踪评价业绩证明材料。
5、中介机构具有****银行资信,投标前三年内没有被撤销相关资质,限期整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国家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6、能够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履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