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雷发改核准〔2024〕3号
****改革局关于**110千伏东里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110千伏东里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本片区负荷增长导致供电能力不足问题,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110千伏东里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二、项目单位为****。
三、项目建设地点为**市**市东里镇X691旁边100米。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主要设备选型和技术标准:110****电站本期扩建1台40兆伏安主变,**10千伏出线14回,本期**1台主变低压侧装设2组5兆乏电容器组,建设配套的二次系统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为114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9.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05%。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913万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七、项目招标核准情况详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1.《****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2.《关于印发**110千伏东里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的通知》(湛供电计〔2024〕49号);3.《110****电站国有土地使用证》(雷府国用(二00七)第082****0387号);4.《110****电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06016);5.******局《****供电局关于征询**110千伏东里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8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信息化局、自然**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环境局**分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