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城市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工程-充电桩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条件 | |||||||||||||||||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就上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县城市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工程-充电桩项目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县城市低碳智慧供热提升改造工程-充电桩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5.预算金额:583495.21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规定;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①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线上;②地点:登录**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用户端系统网上下载。采购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未支付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代理账户信息:开户名:****;开户行:****公司**路支行;账号:818********1000085;(备注:项目简称+单位名称)。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8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4年09月03日 17时30分00秒 | |||||||||||||||||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1)递交方式:纸质密封递交 ;(2)地点:****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时30分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4时30分 2.开标地点:****二楼会议室(**)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公告在**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发布。 | |||||||||||||||||
八、其他说明 | |||||||||||||||||
本招标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在开标后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如供应商未达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报价将被否决。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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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0539-****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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