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500067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500067.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电视台(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广电****公司****公司,****电视台(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联袂打造,承接基于地铁所有的电视节目广告经营权,目前****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官方电视媒体。
2、****具有“****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移动电视”的运营权。**移动电视目前是**市唯一一家合法运营户外移动电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
3、本项目很多素材的拍摄要求高、政治性强、不允许商业化运作。****具有政策导向正确、政治把关和强大的制作经验、把握相对到位,符合项目需求。
鉴于本项目需求服务不可替代,故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电视服务 | 2024年度**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 | 1、立足司法行政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拍摄、创作法治情景剧、快闪、MG动画等系列原创法治宣传短视频。 2、在公交地铁、磁浮终端屏幕播放普法短视频,切实增强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宣传力和影响力。 | 1 | 项 | 500067 | 500067 |
为进一步培育普法品牌,深化普法宣传实效,围绕“争创**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政府示范城市”目标,努力把**打造成一座蕴含法治精神、洋溢法治文化、体现法治追求的最具幸福感城市,拟进行2024年**移动电视法治宣传项目采购。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所在地址:**省**市**区湘府东路一段989****集团18楼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4-08-27至2024-09-03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时间:2024年8月23日
2、论证专业人员: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梅** | ****管理局 | 教授 |
王健荣 | ****大学 | 教授 |
杜启平 | ******学院 | 研究员 |
3、论证意见:
(1)********电视台(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广电****公司****公司,****电视台(集团)****集团有限公司联袂打造,承接基于地铁所有的电视节目广告经营权,正****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官方电视媒体。而**移动电视目前是**市唯一一家合法运营户外移动电视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符合唯一性。再以拍摄素材政治性强,不允许商业化运作,可把握正确指向,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2)****具有“****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移动电视”的运营权,****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唯一官方电视媒体。基于此,该项目具有媒体**占有唯一性,需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具有垄断性、独特性和无可替代性,又是“****电视台移动电视频道”“**移动电视”的合法运营机构,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为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行,考虑本项目的特殊要求,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实施。
本项目预算:500067.00元,根据市场对比,结合本项目实施内容,本项目预算合理。
综合上述意见,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14号)第十一条第(一)项情形。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
地 址:**市**区湘府西路98号
联系 人:王文
联系电话:138****784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金海路128号天鉴大厦
联系 人:刘小燕、唐文婷、刘展
联系电话:131****1920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处
地 址:****机关大院第二办公楼四楼
联系 人:王希
联系电话:0731-****6341
免责声明: | 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2024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