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水厂至东部化工区段原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已由 ****政府以 FQGZ2024B0258MS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 招标代理单位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水厂至东部化工区段原水管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
2.2. 项目建设规模: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 最高控制价: ****541元;
2.6 质量标准:
2.7 服务期限:18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提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2)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经评审后20日历天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3)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历天内,提供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送审稿;(4)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送审稿经评审后2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概算报批稿;(5)初步设计批复后20日历天内提交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文件;(6)根据招标人需求,应提供技术指导、验收等后续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并具备/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 (含) 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 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 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本招标项目允许由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且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或能力的条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7 15:00:00至2024-09-03 23:59:59 (**时间,下同),登录**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ggzyfw.****.cn) 、**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 上发布。
8.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0元。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
招 标 人:****
地 址:**市宏路街道创业大道国资小镇3A栋,邮 编:350300
联 系 人:吴先生,电子邮箱:/
电 话:0591-****6776,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东大路229号省水利水电大厦13层,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黄女士,电子邮箱:/
电 话:0591-****7741,传 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 址:https://fzztb.****.cn
联系电话:0591-****5006
****中心名称:福****服务中心
地 址:**市福人路6****中心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91-****8230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水利局
地 址:**省**市**市清展街1号
联系电话:0591-****9717、0591-****2258
2024-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