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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能源 |
村庄规划 |
2024-08-16 10:55:42 |
**县**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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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镇 |
《**县**镇大畈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公示 |
《**县**镇大畈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县**镇大畈村、**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30天(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9月16日),有意见反馈者请在规定的公示期内进行意见反馈,****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联系人:夏建
联系方式:139****0625
规划说明
一、现状概况
**村,位于**镇西北部,两面环水,东邻珠流河,与本镇大畈村、丰园村接壤,南与**镇花车村隔水相望,西与菱湖村接壤。
大畈村,位于**镇中部,****社区、杨林村、丰园村、**村、康宁村、金河村、菱湖村相邻。
规划区辖22个居民点,其中**村9个,大畈村13个。总人口为4560人,1265户,其中**村1985人,561户;大畈村2575人,704户。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镇大畈村、**村全部国土空间区域,面积为647.59公顷。其中,**村总面积306.11公顷;大畈村总面积341.48公顷。
三、规划期限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年为2021-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6-2035年。
四、发展定位
1、总体目标
以村落**、生态**和交通优势为基础,以乡村**为导向,农业现代化为契机,推进设施完善、环境整治、产业提升,将规划区打造为:
**县****基地
**县优质粮油-****基地
2、形象定位
稻香** 生态大畈
五、村庄分类及规划指引
居民点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结合大畈村、**村村庄区位、人口规模、发展水平、空心化程度等要素,**村有2个居民点为提升型,3个居民点为稳定型,4个居民点为撤并型;大畈村有8个居民点为稳定型,5个居民点为撤并型。
行政村分类:依据《**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将大畈村、**村定为集聚提升类村庄。
六、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规划范围内耕地由369.48公顷调整为381.73公顷,增加12.25公顷;林地由49.91公顷调整为69.68公顷,增加19.77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由10.14公顷调整为12.41公顷,增加2.27公顷。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2035年,****基地由71.89公顷调整为56.36公顷,减少15.54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增加0.14公顷;留白用地增加1.30公顷。
3、陆地水域结构调整
陆地水域由100.38公顷调整为102.88公顷,增加2.50公顷。
七、产业布局规划
1、高效农业布局
保留现状大部分高标准农田,通过提升田间空间配置合理性优化灌溉体系,维持粮食的高效产出,作为产粮露天示范教育展示区。
2、科技示范农业布局
****中心、****工厂、榨油厂为依托,引入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等低碳科技,进一步发展高效科技示范农业。
3、特色农业布局
(1****基地
****基地,打造“草莓+休闲”模式。
引进优良秧苗品种与育秧技术,提前上市,占据价格优势;对草莓实行分级销售,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
推出主打套餐,把限定采摘、餐饮、衍生品捆绑在一起,同时配套多种DIY项目,**草莓盆栽、草莓冰糖葫芦等。实现草莓+休闲发展模式,带动村庄休闲经济发展。
(2)****基地
****基地,打造生态养鸭模式,利用现状连片稻田以及丰富的坑塘沟渠等天然**,实行稻田围栏养殖、鱼鸭混养,形成“种植一季稻、放养一批鱼、饲养一群鸭"的农业生产方式。
引进优良品种与孵化技术,形成种鸭养殖、鸭苗孵化、商品鸭养殖、板鸭加工、鸭蛋加工等一条龙产业链。
八、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1、耕地
本村耕地面积为381.73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48.44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园地
本村园地0.00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林地
本村林地69.68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草地
本村草地0.00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
5、湿地
本村湿地3.46公顷。主要是陆地和水域的交汇处,水位接近或处于地表面,或有浅层积水,且处于自然状态的土地,规划期须加强保护,禁止改变用途。
6、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2.41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7、居住用地
本村居住用地57.05公顷。主要用于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00公顷。
9、商业服务业用地
本村商业服务业用地0.00公顷。
10、工矿用地
本村工矿用地0.00公顷。
11、仓储用地
本村仓储用地0.00公顷。
12、交通运输用地
本村交通运输用地3.17公顷。主要用于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3、公用设施用地
本村公用设施用地15.71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电、通信、水工等设施建设。
14、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1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5、特殊用地
本村特殊用地0.00公顷。
16、留白用地
本村留白用地1.30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7、陆地水域
本村陆地水域102.88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
18、其他土地
本村其他土地0.00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