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云红卫生院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27 10:58 至 2024-09-11 10:58 | |||
行政区划 | **省-**市-**市 | 地块面积(m2) | 5790.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市云红街道东侧 | |||
经度 | 117.248350 | 纬度 | 37.73758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6-25 至 2024-07-02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马传祥 | 单位联系电话 | 166****2670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马传祥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66****267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刘波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9****2566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市阜昌东路277号 | |||||
报告主要结论 | 云红卫生院地块位于**市**市云红街道,****办事处相邻,东侧和北侧为林地,南侧为开元东路。地块面积5790平方米(合8.685亩),其中四里庄村土地2787平方米(含果园432平方米、其他林地910平方米、商业服务设施用地1445平方米),双庙赵村土地3003平方米(均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双庙赵村和四里庄村土地,土地利用性质未发生改变。地块内东北侧原有一香蕉存放仓库,其余部分为居民住房,地块建筑物大部分于2023年11月-2024年1月份陆续拆除(仅西南侧一座**尚未拆除)。根据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地块历史影像资料,地块内历史上无工业企业、无固废填埋、无地下输油、污水管道等可能对地块造成污染的设施,未曾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无污染迹象,地块及周边地块的土壤、地下水均未曾受到过污染。 第一阶段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期间,我单位通过现场踏勘、收集和查阅历史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本地块历史情况,结合相关人员访谈信息进行核对、分析和整理。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访谈对象为调查地块现状或历史的知情人,包括:地****政府的官员,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地块使用者,以及地块所在地或熟悉地块的第三方,如相邻地块的工作人员和附近的居民和企业相关人员。 为了更准确的了解地块历史情况,地块调查工作组成员在****政府部门、地块使用者、周边居民进行了详细现场访谈。访谈内容包括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所涉及的疑问,以及信息补充和已有资料的考证。本次主要对地块及周边历史变迁情况、地块利用规划以及块周边活动等相关情况进行访谈。 按照布点密度要求在地块内布设快速检测采样点,使用 XRF、PID设备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快速检测。共布设14个点位,其中包括地块内13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 1 个对照点,根据快筛结果分析,地块内土壤快筛数据与地块外对照点数据处于同一水平,地块内土壤未曾受到污染。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不存在确定的、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地块内环境状况可接受,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土壤环境质量良好,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