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镇芝华村生牛定点屠宰场一期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901MA7EJEL83D | 建设单位法人:赵新星 |
赵新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省****市凤仪镇芝华村村西芝华箐**货运东站西北800米处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凤仪****屠宰场一期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05-屠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351-C1351-牲畜屠宰 |
建设地点: | **省****市 凤仪镇芝华村村西芝华箐**货运东站西北800米处 |
经度:100.3057 纬度: 25.57214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7-10-20 |
大创工环审〔2017〕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2-3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 |
332.15 | 运营单位名称:**** |
****2901MA7EJEL83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901MA6KCYN190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2900MA6PEE873U | 竣工时间:2020-06-01 |
2023-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01 |
2024-07-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屠宰150t/头牛 | 实际建设情况:日屠宰150t/头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宰前准备、检验 宰前准备:****屠宰场动物入场登记制度,****屠宰场时,应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须经驻场检疫人员查证验物,证物相符的方准入场,同时做好记录。证物不符或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关入隔离观察圈,隔离观察30天后进行重新检疫,合格动物方可屠宰,不合格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检疫合格的生牛进场,送入待宰车间停食静养8~10h,宰前3h充分喂水(盐水),以利于宰后胴体达到尸僵时能降低pH值,抑制微生物的繁殖,防止胴体被污染。 ②电晕:考虑到动物福利,生牛宰前电晕,便于后续刺杀放血,其原理是使用大容量电容和升压变压器输出瞬间高达几万到几十万伏的高压脉冲,牛被高压脉冲击中,电流通过神经会出现麻痹和痉挛,剧痛致使休克。 电晕过程中要求操作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并配备安装电压表、电流表以及调压器;按照生牛品种和屠宰季节适当调整电压和麻电时间。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时间1~3s,盐水浓度5%。 ③刺杀放血:从电晕至刺杀放血时间不超过30s,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操作人员一手抓牛前蹄,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1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脉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10min),不宜刺破心脏。刺杀时不宜使牛呛膈,淤血,尽可能减少牛血洒出,集中收集后外售。 ④冲淋:主要是用水进行全身清洗,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的附着物对胴体的污染。 ⑤塞肛除尾:除尾时将肛门塞住,避免牛粪等脏物流出污染后续操作工艺。尾巴卸下后,统一外售。 ⑥剥皮:放血后的牛屠体应用喷淋水或清洗机冲淋,清洗血污、粪污,剥皮时尽量避免肉质被污染。牛皮统一外售。 ⑦下蹄:将牛蹄、头卸下,统一外售。 ⑧开膛、扒内脏、清腔:将内脏取出分别进行整理清洗,并清洗去除了内脏的肉体。开边、撕板油:将开膛洗净后的牛肉分成劈分成两半边,并将板油撕下来,外售。 ⑨宰后检验:将胴体、牛头、内脏、蹄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生牛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生牛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⑩检验合格,运出场外外售。 | 实际建设情况:①宰前准备、检验 宰前准备:****屠宰场动物入场登记制度,****屠宰场时,应持有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并须经驻场检疫人员查证验物,证物相符的方准入场,同时做好记录。证物不符或无有效检疫合格证明的或未经检疫的动物,关入隔离观察圈,隔离观察30天后进行重新检疫,合格动物方可屠宰,不合格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检疫合格的生牛进场,送入待宰车间停食静养8~10h,宰前3h充分喂水(盐水),以利于宰后胴体达到尸僵时能降低pH值,抑制微生物的繁殖,防止胴体被污染。 ②电晕:考虑到动物福利,生牛宰前电晕,便于后续刺杀放血,其原理是使用大容量电容和升压变压器输出瞬间高达几万到几十万伏的高压脉冲,牛被高压脉冲击中,电流通过神经会出现麻痹和痉挛,剧痛致使休克。 电晕过程中要求操作人员应穿戴合格的绝缘靴、绝缘手套,并配备安装电压表、电流表以及调压器;按照生牛品种和屠宰季节适当调整电压和麻电时间。人工麻电器:电压为70~90V,电流0.5~1.0A,麻电时间1~3s,盐水浓度5%。 ③刺杀放血:从电晕至刺杀放血时间不超过30s,刺杀放血刀口长度约5cm。沥血时间不得少于5min,操作人员一手抓牛前蹄,另一手握刀,刀尖向上,刀锋向前,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0.5~1cm处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脉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10min),不宜刺破心脏。刺杀时不宜使牛呛膈,淤血,尽可能减少牛血洒出,集中收集后外售。 ④冲淋:主要是用水进行全身清洗,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的附着物对胴体的污染。 ⑤塞肛除尾:除尾时将肛门塞住,避免牛粪等脏物流出污染后续操作工艺。尾巴卸下后,统一外售。 ⑥剥皮:放血后的牛屠体应用喷淋水或清洗机冲淋,清洗血污、粪污,剥皮时尽量避免肉质被污染。牛皮统一外售。 ⑦下蹄:将牛蹄、头卸下,统一外售。 ⑧开膛、扒内脏、清腔:将内脏取出分别进行整理清洗,并清洗去除了内脏的肉体。开边、撕板油:将开膛洗净后的牛肉分成劈分成两半边,并将板油撕下来,外售。 ⑨宰后检验:将胴体、牛头、内脏、蹄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按照《中华人民**国动物防疫法》、《畜禽屠宰卫生检疫规范》(NY467-2001)、《生牛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GB/T17996-1999)、《生牛屠宰操作规程》(GB/T17236-1998)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⑩检验合格,运出场外外售。 项目机械设备辅助人力屠宰流水线,与上述工艺基本一致,部分工段依靠机械与人力完成。 |
为提高屠宰效率,利用靠南边山体一侧的屠宰车间(13个屠宰单元)及道路改造为机械辅助人力的屠宰流水线车间,项目屠宰工艺不变,主要通过使用机械辅助人力,机械设备增加未导致排放污染物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环评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出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规定的三级标准限值后,其中氨氮浓度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 A级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②项目区设置雨污分流管道,避免雨污合流。 ③加强污水站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减少事故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网的维护和管理,防止泥沙沉积堵塞影响管道过水能力。污水管网衔接应防止泄漏,避免污染地下水和掏空地基等环境问题。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加强对污水管道的检查、维护和管理,防止管道破裂或损坏造成的渗漏。 ②加强对屠宰车间、牛粪堆积房及污水处理构筑物的防渗设计,厂区地面尽量硬化,并定期排查,防止废液渗漏污染地下水质。 ③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做好收集管理工作,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理。 ④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完善日常管理,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泄漏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地下水的发生。 批复:项目实施雨污分流,按建筑设计规范设计化粪池,化粪池总容积应大于日废水的排放总量,并定期清掏,保证其处理效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处理站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外排水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三级标准限制,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21962-2015)A等级标准。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沉淀后接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只设置一个排污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废气:环评①无组织废气的控制 屠宰车间、牛粪堆积房封闭,屠宰车间设置通风换气装置,以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的排放对车间工作人员和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加强恶臭污染源管理 在污泥处理的污泥浓缩、污泥脱水和污泥堆存工艺过程中,易产生恶臭。****处理厂的运行操作中必须加强管理,污泥浓缩要控制其厌氧发酵,污泥脱水后要及时清运,减少污泥堆存,污泥运输拟采用封闭方式进行。建议使用密闭式车辆运送,尽可能安排在夜间进行,在运送前车辆喷洒消毒液或除臭液。在不影响处理工艺及检修、安装的前提下尽量采用构筑物封闭措施;污水管设计流速应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沉淀池截留的固体废弃物经沥水后应及时清运;厂区保持清洁,沉淀池表面漂浮物和污泥固体应定期去除;厂区污泥临时堆场要用氯水或漂白粉冲洗。 ③加强绿化 项目区道路两边种植乔灌木、松柏等,厂界边缘地带种植杨、槐等高大树种形成多层防护林带,以降低恶臭污染的影响程度。污水处理站、牛粪堆积房周边布置乔灌结合的绿化带,通过利用构筑物周围的部分空闲土地搞绿化,****处理站内外实施立体绿化,以减轻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做好周边用地规划 本项目设置3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在卫生防****医院、学校、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批复:项目废气主要为屠宰过程中冲洗废水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气体,采取封闭污水处理设施、增加屠宰间内机械通风次数、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要求。 噪声:环评①技术措施:对屠宰车间尽量做到封闭,减少牛叫声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对污水处理设备选型时,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位置。 ②管理措施:如加强污水处理设备的保养和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况进行生产;由于屠宰时间为2:00~6:00,属于夜间作业,因此应做好与周边农户的沟通和交流,积极听取周边农户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生产营运;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营运期间的噪声进行监测,若发现噪声厂界不达标,则急需对部分高噪声设施设备采取密闭设置或局部围护的措施进行及时处理,确保项目营运期间噪声不扰民。 批复:运营期项目主要产噪设施采取基础减震、封闭隔声、绿化隔离吸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规定。 固废:环评①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牛粪、肠胃废物和污泥由顺丰肥业定期清运处置。所有生产固废及时清理,确保日产日清,同时采取防蝇防蚊虫措施。 ③待宰车间、屠宰车间以及分割车间要做到干清分离,待宰间的牛粪及屠宰间肠胃内容物经收集暂存后,不外排。 ④牛皮经收集后、晒干,作为一种副产品销售。 ⑤在屠宰过程中加强牛血收集,牛血可作为食品。 ⑥本项目拟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牛肉类等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牛、肉类及病死牛在检疫部门监督下,严格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⑦项目内设置固废暂存间,环评要求对其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同时进行防风、防雨、防渗、防蝇、防蚊虫处理措施,其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批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收集,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牛粪暂存于牛粪堆积房内定期外运,用于制造有机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公司进行清运处置,所有产生的固废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①项目区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出水水质可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规定的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浓度可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 A级标准限值。 ②运营期项目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分别设有雨水、污水收集管网,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污水处理站运维设专人负责管理,对项目区污水管网定期巡查、维护,防止废水跑冒滴漏。 ④屠宰车间、牛粪堆积房及污水处理构筑物均按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项目区定期开展排查,防止废液渗漏污染地下水质。⑤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芝华村生活垃圾堆存点,牛粪、肠胃废物和污泥暂存至牛粪堆积房,委托专人定期清运处置,日产日清。检验检疫产生的不合格的生牛、肉类及病死牛暂存至项目区无害化暂存间(冷库),委托******公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过滤、净化工段的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清运至芝华村垃圾收集点。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收集暂存至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清运****公司处置。各种固废均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理。 ⑥项目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设有相应管理人员,日常落实风险预防措施,从源头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废气:①屠宰车间为封闭车间,上方留有通风口,未设置通风换气装置;牛粪堆积房为三面围挡+顶棚,及时清运;减少无组织恶臭气体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②污水处理站运维设专人负责管理,污泥严格按照工序规范要求处理,污泥经脱水后及时清运,减少堆存时间,运输车辆均为密闭式车厢。污泥、牛粪堆积房为三面围挡+顶棚,污水处理站设有围挡及顶棚。厂区保持清洁,沉淀池表面漂浮物和污泥固体定期去除;污泥、牛粪堆积房使用石灰消毒处理。 ③结合实际运行生产建设需求,围墙以内实际未设置3m宽的绿化带。厂区出入口及项目区东侧设有绿化盆栽,总计约100m2。 ④根据实际调查,项目屠宰车间外300m卫生****医院、学校、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根据厂界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限值。 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牛叫声,屠宰设备,污水处理站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屠宰车间封闭,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污水处理站由专人负责运行管理,定期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况运行。运营期严格按照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管理自行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每季度开展一次厂界噪声监测。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固废:①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芝华村垃圾收集点。 ②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及分割车间相对干清分离,屠宰过程产生的牛粪及肠胃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暂存至牛粪堆积房,委托专人定期清运处置,日产日清。 ③牛皮经收集、晒干处理后,作为产品外售;牛血经收集后作为食品外售。 ④检验检疫产生的不合格的生牛、肉类及病死牛暂存至项目区30m3无害化暂存间(冷库),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⑤项目区设有1间1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有相关标识标牌,暂存区地面及墙裙均做防渗处理,****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收集暂存后委托清运****公司处置。 ⑥项目设有三面围挡+顶棚的牛粪堆积房,堆积房地面采用30cm的混凝土硬化且表面刷涂防水胶,投撒石灰定期消毒;牛粪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渗****处理站处理。 ⑦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过滤、净化工段的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清运至芝华村垃圾收集点。 |
①环评要求:雨水收集池200m3,收集池储存满后主要用于消防应急用水。待雨水收集池储满水后,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实际建成:位于屠宰车间东南侧,150m3,主要收集雨天南侧山体形成地表径流,对其进行收集沉淀处理,池体联通市政雨水管网,雨水池储满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主要作用为沉砂池,池中的雨水可用于消防应急水。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容积较环评阶段减少50m3,其主要功能为沉砂池。 ②环评要求:废气:通风换气装置等降低屠宰车间恶臭。实际建成:屠宰车间为半封闭式,设通风口进行自然通风换气。原因: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实际未安装通风换气装置,通过自然通风换气。 ③固废:环评:生产固废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设400m2封闭暂存间1座。实际建成:项目实际建成100m2牛粪堆积房主要收集暂存牛粪及肠胃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固废收集暂存间面积较环评阶段减少300m2,固废日产日清,固废暂存间满足固废暂存需求。项目实际设有30m3无害化暂存间(冷库)主要收集暂存检验检疫产生的不合格的生牛、肉类及病死牛。根据实际生产需要设置暂存设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围墙以内设置3m宽的绿化带,绿化面积约3715m2,绿化率20%。 | 实际建设情况:结合实际运行生产建设需求,围墙以内实际未设置3m宽的绿化带,厂区出入口及项目区东侧设有绿化盆栽。 |
围墙以内实际未设置绿化带。厂区绿化面积减少。根据厂界无组织废气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限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57 | 0 | 0 | 0 | 57 | 57 | |
0 | 2.09 | 15.05 | 0 | 0 | 2.09 | 2.09 | |
0 | 0.44 | 1.35 | 0 | 0 | 0.44 | 0.44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站 |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浓度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 A等级标准 | 项目区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15m3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屠宰废水排入150m3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项目****处理站排放口)出水水质检测项目指标均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规定的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中A等级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保持通风换气;及时清扫污粪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限值 | 项目屠宰车间保持通风换气;及时清理待宰圈中粪便,及时进行冲洗圈舍及运输车辆;及时清理屠宰车间胃内容物、碎肉、碎骨等废弃物;粪污暂存房收集的牛粪、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等,日产日清。 | 项目厂界氨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94mg/m3,硫化氢监测浓度最大值为0.043mg/m3,臭气监测浓度最大值为15,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新扩改建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进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墙体阻隔及距离衰减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最大值为东厂界昼间52.2dB(A)、夜间45.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①加强对污水管道的检查、维护和管理,防止管道破裂或损坏造成的渗漏。 ②加强对屠宰车间、牛粪堆积房及污水处理构筑物的防渗设计,厂区地面尽量硬化,并定期排查,防止废液渗漏污染地下水质。 ③项目各种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做好收集管理工作,并做到及时清运处理。 ④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完善日常管理,建立事故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泄漏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防止污染地下水的发生。 | 运营期项目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区分别设有雨水、污水收集管网,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油水分离器+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污水处理站运维设专人负责管理,对项目区污水管网定期巡查、维护,防止废水跑冒滴漏。 屠宰车间、牛粪堆积房及污水处理构筑物均按要求进行硬化防渗处理,项目区定期开展排查,防止废液渗漏污染地下水质。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芝华村生活垃圾堆存点,牛粪、肠胃废物和污泥暂存至牛粪堆积房,委托专人定期清运处置,日产日清。检验检疫产生的不合格的生牛、肉类及病死牛暂存至项目区无害化暂存间(冷库),委托******公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过滤、净化工段的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清运至芝华村垃圾收集点。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收集暂存至厂区危废暂存间,委托清运****公司处置。各种固废均收集后及时清运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环评①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②牛粪、肠胃废物和污泥由顺丰肥业定期清运处置。所有生产固废及时清理,确保日产日清,同时采取防蝇防蚊虫措施。 ③待宰车间、屠宰车间以及分割车间要做到干清分离,待宰间的牛粪及屠宰间肠胃内容物经收集暂存后,不外排。 ④牛皮经收集后、晒干,作为一种副产品销售。 ⑤在屠宰过程中加强牛血收集,牛血可作为食品。 ⑥本项目拟对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牛肉类等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牛、肉类及病死牛在检疫部门监督下,严格按照《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16548-1996)要求进行安全处置。 ⑦项目内设置固废暂存间,环评要求对其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同时进行防风、防雨、防渗、防蝇、防蚊虫处理措施,其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 批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要定点收集,分类处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牛粪暂存于牛粪堆积房内定期外运,用于制造有机肥。污水处理站污泥****公司进行清运处置,所有产生的固废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 ①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设垃圾桶收集,定期清运至附近芝华村垃圾收集点。 ②待宰车间、屠宰车间及分割车间相对干清分离,屠宰过程产生的牛粪及肠胃废物,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污泥暂存至牛粪堆积房,委托专人定期清运处置,日产日清。 ③牛皮经收集、晒干处理后,作为产品外售;牛血经收集后作为食品外售。 ④检验检疫产生的不合格的生牛、肉类及病死牛暂存至项目区30m3无害化暂存间(冷库),委托******公司清运处置。 ⑤项目区设有1间10m2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有相关标识标牌,暂存区地面及墙裙均做防渗处理,****处理站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收集暂存后委托清运****公司处置。 ⑥项目设有三面围挡+顶棚的牛粪堆积房,堆积房地面采用30cm的混凝土硬化且表面刷涂防水胶,投撒石灰定期消毒;牛粪暂存过程中产生的渗****处理站处理。 ⑦污水处理站定期更换过滤、净化工段的活性炭,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清运至芝华村垃圾收集点。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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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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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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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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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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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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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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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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