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志强建材机制砂生产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073750F | 建设单位法人:饶辉华 |
龚志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镇黄舟坊南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志强建材机制砂生产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黄坊乡武调村 |
经度:116.893********222 纬度: 26.916********33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3 |
明环评建函〔20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073750F001X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 |
3.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073750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073750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369335Q | 竣工时间:2024-04-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机制砂3万m3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机制砂3万m3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给料→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成品砂 | 实际建设情况:给料→制砂机→振动筛→洗砂机→成品砂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项目洗砂废水和脱水废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于周边林地浇灌。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汇经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废气:项目机制砂生产线须为于封闭厂房内;在给料、破碎、振动筛分、料仓、制砂机传送下料口安装雾化喷头和雾炮机;运输道路及时喷湿清扫、洒水降尘;切实做好各无组织扬尘点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堆场的“三防”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无组织排放限值。;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固体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洗砂废水和脱水废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洗车废水、初期雨水等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于周边林地浇灌。该项目不得建设直接向外汇经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口。;废气:项目机制砂生产线须为于封闭厂房内;在给料、破碎、振动筛分、料仓、制砂机传送下料口安装雾化喷头和雾炮机;运输道路及时喷湿清扫、洒水降尘;切实做好各无组织扬尘点的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堆场的“三防”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满足无组织排放限值。;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固体废物: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
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设有喷淋装置,因生产过程中采用从进料到成品运输至堆场处均设有水雾喷淋装置,成品含水率高,且堆场处定时喷淋洒水,不易形成扬尘,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设置专门环保人员,保持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各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应按要求制订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应急计划,配备相关环境管理人员 | 实际建设情况: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设置专门环保人员,保持日常环境卫生,维护各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应按要求制订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应急计划,配备相关环境管理人员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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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水处理措施 | 无 | 洗砂工序和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经管道收集至三级沉淀池,再排入**罐静置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洗砂工序,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 | 项目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原料和成品堆场扬尘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 | 项目原料卸料时使用雾化喷头洒水抑尘;成品堆场装货时使用雾化喷头洒水抑尘。成品在生产过程均有洒水抑尘,其含水率较高,产尘量较少;装卸料过程降低投料口高度;在给料、振动筛分、制砂机传送下料口各安装1个雾化喷头,洒水降尘,输送皮带采用密闭的皮带廊道;定期对路面的清扫和洒水、限制车速,并在车顶加盖篷布,厂区原有设置洗车池 | 验收检测期间监测结果为:厂界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值为0.315mg/m3。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 | 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及墙体隔声 | 验收监测期间,昼、夜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 (A),夜间50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建设单位年压滤****砖厂综合利用 | 建设单位年压滤****砖厂综合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 | 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和物资,满足环境风险应急能力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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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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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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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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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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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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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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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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