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三次)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 | 哈****开发区智谷二街5333号办公楼304室 | 490,24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服务类(****)
1-1 |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 重大病虫疫情统防统治3.2万亩 | 完成统防统治面积3.2万亩。药剂及肥料筛选:1、5%甲维盐水剂20毫升/亩。2、25%吡唑醚菌酯20克/亩。3、氨基酸类水溶性叶面肥:氨基酸≥100克/升,并含有中微量元素,1000克/公顷。4、完成无人机作业面积3.2万亩。 | 一、统防统治药剂及肥料筛选1、5%甲维盐水剂20毫升/亩。2、25%吡唑醚菌酯20克/亩。3、氨基酸类水溶性叶面肥:氨基酸≥100克/升,并含有中微量元素,1000克/公顷。二、统防统治航化参数承担全省统防统治任务的无人机作业队,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省级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平台(“掌上植保”APP)注册和报送信息,必须实现作业过程的实时监测和数字化验收。选择大规模农用无人机开展集中施。作业时应做到亩喷液量达到1升以上(玉米应在1.5升以上),误差率不得大于10%,作业面积误差率均不得大于5%。航化作业高度:根据作物高度不同,航化作业距作物叶尖高度为3~8m;航化作业喷幅:8m;航化作业飞行速度:最大飞行速度10m/s;每架次工作时间不小于6-10分钟,雾化颗粒范围80-120微米,空载飞行时间1-5分钟;可根据机型、飞行高度等因素适当调整。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交货 | 1期:承担全省统防统治任务的无人机作业队,应符合《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并在省级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管理平台(“掌上植保”APP)注册和报送信息,必须实现作业过程的实时监测和数字化验收。选择大规模农用无人机开展集中施。作业时应做到亩喷液量达到1升以上(玉米应在1.5升以上),误差率不得大于10%,作业面积误差率均不得大于5%。 | 490,24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峥、陈文颖、王金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 | 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 735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2024年第一批中央农业防灾减灾资金):
**** | 通过 | 通过 | 490,240.00元 | 1 | 1 | |
中为智能(黑龙****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0,976.00元 | 2 | 2 | |
翼航(黑龙****公司 | 通过 | 通过 | 491,120.00元 | 3 | 3 | |
**清成农****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不通过 | |||||
******集团有限公司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评审不通过 | |||||
哈****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 | 不通过资格性审查,原因是: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国肥料登记证》,供应商如在经销商或代理商购买肥料的,供货时必须提供经销商或代理商有效的《中华人民**国肥料登记证》。 2.供应商需具备《农药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如在经销商或代理商购买药剂的,供货时必须提供经销商或代理商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县**镇学子街3号
联系方式:150****38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岗区长江路470号悦山国际I栋1单元26层13号(住宅)
联系方式:182****879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182****8798
****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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