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石岛管理区、****管委会,****政府,****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4年度**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个人社会信用等级达到B级及以上,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工作单位申报或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自由职业者可由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三)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参考《******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五)我市建设工程技术****委员会受理职称申报范围:全市从事建筑学、建筑工程、岩土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材料、风景园林、燃气工程、电气安装等专业的建设工程人员。
二、有关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和省制定的职称标准条件组织申报推荐和评审。参加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文件《**省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已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
(二)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证明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书自愿提交。
(四)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保障厅关于做好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参加职称评审。
(五)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政策的通知》(威人社字〔2022〕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继续开通企业建设工程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企业从事建设工程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等申报中级职称,按照《****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威人社办发〔2020〕50号)执行。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作出具体要求,****事业单位中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才,经主管部门组织评议和认定,可不受单位现有岗位比例限制申报。中级职称申报应提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2),如有不受岗位比例限制申报情况需在表中予以备注,并提交组织评议认定情况报告。
(八)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九)根据****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二级建造师可视同助理工程师)。
(十)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三、报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网上填报、上传材料要求
采用网络化申报方式,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申报材料以网上报送为主,凡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报送,不得上传平台。具体填报要求参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指南》(附件1)。
材料填写完成后,按照申报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无误后上报至“**市建设工程技术****委员会”(注意不是上报到“****”)。评委会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告知修改意见。申报人员应及时登录申报平台查收,不再单独提醒,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原则上每人有两次修改完善机会。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二)呈报部门上报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要按“六公开”要求组织民主评议推荐,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人数较少的单位,可由主管****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从业行为、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填报提交《****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民主评议推荐办法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主管部****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审核监督。非事业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所在乡镇(街道)人力**社会保障所等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公示结束后填写《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5)。
三个表格的时间顺序是附件3-附件4-附件5,以上三个表格上传到系统中,无需报送纸质版。
纸质版报送:单位需提交《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企业无需提交)、《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A4纸即可)、《**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复印件一式2份),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职称申报材料采取网上审核、集中受理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于9月16日前报送网上数据,数据审核通过后按照通知要求由各呈报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日报送上午8:30-11:30,下午1:40-5:30),数据审核通过后于9月17日至9月20日由各呈报部门统一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伟德东路12号)5楼政工法制科,联系电话:0631-****956、0631-****610。(工作日报送上午8:30-11:30,下午1:40-5:30)
五、其它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推荐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督查。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部门(单位)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呈报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联系地址:****(伟德东路12号)5楼政工法制科
联系电话:0631-****956、0631-****610。
附件1:**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报指南.docx下载
附件2: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xls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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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