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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高度(m) | ||||||||
**县储备用地2024-13-01号 | **县阿羌镇315国道北侧 | 501 | 工业用地 | ≥0.8 | ≥40 | ≥10 | / | 50 | 0.9519 | 0.9519 | 0.1 |
**县储备用地2024-13-02号 | **县阿羌镇315国道北侧 | 85 | 工业用地 | ≥0.8 | ≥40 | ≥10 | / | 50 | 0.1615 | 0.1615 | 0.1 |
**县储备用地2024-13-03号 | **县阿羌镇315国道北侧 | 255 | 工业用地 | ≥0.8 | ≥40 | ≥10 | / | 50 | 0.4845 | 0.4845 | 0.1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5日到**政****交易中心(**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11楼1118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9月15日到**政****交易中心(**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11楼1118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18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15日1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政****交易中心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县储备用地2024-13-01号地块2024年9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8时00分;
**县储备用地2024-13-02号地块2024年9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8时00分;
**县储备用地2024-13-03号地块2024年9月16日10时00分至2024年9月25日18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丝绸东路、**政****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赵小平、阿女士
联系电话:0996-****932、0996-****77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银行
银行账号:303********0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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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