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要求,**集团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集团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
⑵建设性质:**;
⑶建设地点:金****工业园区西南侧约3.5km处,中心点地理坐标:北纬38.397792°,东经102.034416°;
⑷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暂存库、刚性填埋场主体(250个标准组合体,共4000个单元格)、废物收集、运输及检测系统、上料系统、地面硬化及防渗系统、雨水导排系统、综合楼、道路、废气、废水收集处理系统等;
本项目拟建设总库容为100万m3刚性填埋场一座,总危废处置量为150万t,综合服务年限为20年。项目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服务年限为2年,设计处置危废量14.4万t;二期服务年限为5年,设计处置危废量39.6万t;三期服务年限为5年,设计处置危废量36万t;四期服务年限为8年,设计处置危废量60万t;
⑸项目总投资:21.46亿元,其中一期投资29396.75万元,二期投资54420.98万元,三期投资49007.74万元,四期投资81779.96万元;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区建设路2号
联系人:哈**
联系电话:135****5840
3、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创新****公司
地址:**市**区高新S625号路以南5号13号楼20层02/03室
联系人:曾磊 电话:152****9863 电子信箱****@qq.com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om/index/social/hjgs.html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如果有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快递邮寄、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我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环评单位、****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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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