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富**地名工作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水平,充分吸收和采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集聚专家学者智慧,发挥专家决策建议和咨询作用,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健全完善富**地名专家库的工作制度和运行规程,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民政局拟组建富**地名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地名管理、人文历史、地理民俗、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理论研究或工作实践,特别是参与地名信息**收集、地名基础研究、地名文化挖掘与保护等相关地名****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院校、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在职或退休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史志编辑者,社会组织地名专家学者,热心地名文化研究或实践人士等。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地名相关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能够对地名工作提出专业的论证意见和建议;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具有汉语言文学、历史文化专业或研究背景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在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城乡规划、人文历史、地理民俗、语言文字等领域有较深造诣。
三、专家主要职责
经征集、遴选入库的专家,****民政局的邀请,参与以下活动:
(一)参加地名管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政策的专家咨询,****政府职能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二)参与地名命名、更名方案的可行性论证、风险评估,提供专家意见;
(三)参与地名规划、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认定、标准地名图录典志编纂出版等评审,提供专家意见;
(四)参与地名管理中长期、全局性和战略性课题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
(五)参与优秀地名文化挖掘、传承与弘扬、保护,地名文化宣传推广等活动;
(六)参与地名管理的培训授课等工作。
(七)参与其他认为应当组织论证的专项工作,提出咨询建议与论证意见。
****邀请和委托,不得以“富**地名专家库”专家名义开展与地名业务相关的课题研究、参加相关活动,或公开发表与地名业务相关的研究成果。
四、申报方式
采用个人直接报名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进行。
五、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将填写的《富**地名专家申报表》(一式两份),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核(退休人员由原工作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或行业组织印章。
(二)申请人将《富**地名专家申报表》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最高学历、研究成果、职称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复印件上****民政局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股。
六、有关说明
(一)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报名结束后,****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和研究确定入库专家,并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富**地名专家库不设专项工作经费,不收取会员费,不与专家形成劳动关系;
(四)富**地名专家库采取动态管理模式,****民政局负责选聘、调整。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9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163.com。
联系人:罗艳,联系电话:0876-****098,180****1667
附件:1.富**地名专家申报表
****民政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