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硕界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UV油墨、UV光油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000MAD4976K40 | 建设单位法人:唐安秀 |
杨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三角镇 |
**市三角镇**村**大道西一号c栋一楼之一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生产UV油墨、UV光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4-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三角镇 **村**大道西一号c栋一楼之一 |
经度:113.46205 纬度: 22.714 | ****机关:******执法局(****环境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9 |
中(角)环建表〔2024〕001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000MAD4976K40001U |
2024-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2000MAD4976K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2000MA5462U25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2000MA5462U25U | 竣工时间:2024-05-28 |
2024-05-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4-30 |
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nd.jsp?id=81 id=8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生产 UV 油墨、UV 光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 UV 油墨、UV 光油**项目(一期) |
由于生产实际情况,有 1 台分散机和 1 台三辊机(500L)未投产,故进行分期建设和分期验收,本次为第一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 UV 光油 400 吨、UV 油墨 400 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实际年产 UV 光油 360 吨、UV 油墨 360 吨。 |
由于生产实际情况,有 1 台分散机和 1 台三辊机(500L)未投产,故进行分期建设和和分期验收,本次为第一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丙烯酸树脂提纯工艺流程说明:原料丙烯酸树脂是丙烯酸聚合物、TP、稀释剂醋酸丁酯的混合物,其中醋酸丁酯含量约为 5%。丙烯酸树脂从提纯罐的顶部通过料泵定量加入,经提纯罐内部的料液分布器将其连续均匀地分布 在加热面上。提纯罐采用电热形式加热且温度控制在 120℃以下,整个工作环境为真空密闭状态,真空的目的可以避免空气与物料接触而影响产品质量;同时,真空状态可降低物料沸点,使组分物料在低于其常温常压沸点的温度下形成蒸汽。随即设备内部的刮膜器将料液刮成一层极薄、呈湍流状的液膜,并以螺旋状向下推进。在此过程中,从加热面上逸出的轻分子(醋酸丁酯)经过 短的路线且几乎未经分子之间碰撞就到内置冷凝器上冷凝成液,并沿冷凝器管流下,通过位于蒸发器底部的出料管排出、收集至轻组分接收罐中,冷凝效率在 55%以上;重组分(丙烯酸树脂、TP)在加热区下的圆形通道中收集,再通过侧面的出料管中流出、收集至重组分接收罐中,随后重组分放入冷库保存,待使用的时候拿出来进入搅拌工序。提纯罐为丙烯酸树脂物理分馏提纯的专用设备,不需要进行设备清洗,无清洗废水产生。提纯罐系统在整个真空投料、保温搅拌、蒸发及冷凝过程中均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TVOC 表征)、臭气浓度。 2、UV光油、UV油墨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投料:把原料按照配方比例人工称量进行配置,投入搅拌桶中,投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 有机废气、粉尘。该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900h。 (2)搅拌、研磨:装有原料的搅拌桶由人工移至分散机中后进行混和搅拌,搅拌后到三辊机研磨均匀,搅拌时,分散机为密闭状态,该过程仅为单纯混合搅拌,物料间不发生化学反应。该 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1440h。 (3)检测:在实验室采用 UV 光固机、印刷适性仪、展色仪、粘度测试仪、耐测试仪等设备对样品的外观、粘度、密度、光固化特性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产品可进行下一步包装,不合格产品送回搅拌或研磨工序重新加工,直至质量合格检测样品经收集后可作为产品外售。检测均为物理性能测试,不需要加入任何辅料,只需将样品置于仪器中进行自动检测。为保证检测的精确度,检测后设备需简单擦拭,会产生少量测试废液。该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200h。 (4)分装:根据客户需求及所需的包装规格进行包装、入库。分装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该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1440h。 | 实际建设情况:1、丙烯酸树脂提纯工艺流程说明:原料丙烯酸树脂是丙烯酸聚合物、TP、稀释剂醋酸丁酯的混合物,其中醋酸丁酯含量约为 5%。丙烯酸树脂从提纯罐的顶部通过料泵定量加入,经提纯罐内部的料液分布器将其连续均匀地分布 在加热面上。提纯罐采用电热形式加热且温度控制在 120℃以下,整个工作环境为真空密闭状态,真空的目的可以避免空气与物料接触而影响产品质量;同时,真空状态可降低物料沸点,使组分物料在低于其常温常压沸点的温度下形成蒸汽。随即设备内部的刮膜器将料液刮成一层极薄、呈湍流状的液膜,并以螺旋状向下推进。在此过程中,从加热面上逸出的轻分子(醋酸丁酯)经过 短的路线且几乎未经分子之间碰撞就到内置冷凝器上冷凝成液,并沿冷凝器管流下,通过位于蒸发器底部的出料管排出、收集至轻组分接收罐中,冷凝效率在 55%以上;重组分(丙烯酸树脂、TP)在加热区下的圆形通道中收集,再通过侧面的出料管中流出、收集至重组分接收罐中,随后重组分放入冷库保存,待使用的时候拿出来进入搅拌工序。提纯罐为丙烯酸树脂物理分馏提纯的专用设备,不需要进行设备清洗,无清洗废水产生。提纯罐系统在整个真空投料、保温搅拌、蒸发及冷凝过程中均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TVOC 表征)、臭气浓度。 2、UV光油、UV油墨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投料:把原料按照配方比例人工称量进行配置,投入搅拌桶中,投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 有机废气、粉尘。该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900h。 (2)搅拌、研磨:装有原料的搅拌桶由人工移至分散机中后进行混和搅拌,搅拌后到三辊机研磨均匀,搅拌时,分散机为密闭状态,该过程仅为单纯混合搅拌,物料间不发生化学反应。该 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1440h。 (3)检测:在实验室采用 UV 光固机、印刷适性仪、展色仪、粘度测试仪、耐测试仪等设备对样品的外观、粘度、密度、光固化特性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产品可进行下一步包装,不合格产品送回搅拌或研磨工序重新加工,直至质量合格检测样品经收集后可作为产品外售。检测均为物理性能测试,不需要加入任何辅料,只需将样品置于仪器中进行自动检测。为保证检测的精确度,检测后设备需简单擦拭,会产生少量测试废液。该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200h。 (4)分装:根据客户需求及所需的包装规格进行包装、入库。分装过程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污染为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TVOC)和臭气浓度。该工作年工作时间为 1440h。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活污水 252 吨/年(1.4 吨/日)。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且废水的处理处置须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控制要求。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排水管道,纳入**市三****公司处理,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二)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情况,该项目营运期排放提纯、冷凝过程不凝气、接收罐呼吸、投料、搅拌、研磨、分装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臭气浓度),检测工序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须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远离居住区等大气环境敏感区。 提纯、冷凝过程不凝气、接收罐呼吸、投料、搅拌、研磨、分装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TVOC、颗粒物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检测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 B.1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须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三)该项目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排放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分析要求执行厂界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四)该项目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化学品废包装袋、化学品废包装桶、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废机油/油墨/光油抹布、检测废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处置。废滑石粉包装物作为一般工业固废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该项目必须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和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放污染物,该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大于 0.5466 吨/年。 (六)你司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 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项目一期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252 t/a),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市三****公司集中处理。项目暂未发现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情况,且废水的处理处置基本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控制要求。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期生活污水取水点 10#所测的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表 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 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已落实。项目一期营运期间: ①提纯、冷凝过程不凝气、接收罐呼吸废气排放口连接管道,投料、搅拌、研磨、分装工序废气集气罩+围帘收集与提纯、冷凝过程不凝气、接收罐呼吸废气一起经 1 套“滤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检测工序废气以无组织方式排放。 本项目 200m 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已落实。 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期:提纯、冷凝过程不凝气、接收罐呼吸、投料、搅拌、研磨、分装工序废气排放口 G1(FQ-009744)12#的非甲烷总烃、VOCS、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排放量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期:检测工序废气以无组织方式排放。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 2 工艺废气大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量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中的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的要求。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期: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4-2019)表 B.1 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中的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已落实。 项目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基本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已落实。 项目一期营运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噪声,主要为分散机等设备运行噪声。 为了进一步优化周围声环境,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的处理措施为:①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严格控制生产时间,不涉及夜间生产;②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并采取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把噪声污染减小到最低程度,根据《环境噪声控制工程》****出版社):设备安装减振基础措施大约可降噪 5-8dB(A),本项目减震和隔声措施等隔声量为 7dB(A);③合理布局噪声源,高噪声设备和排气筒远离居民区,项目厂房****结构厂房,大门采用隔声门,窗户采用隔声玻璃,能减少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隔声量为 29dB(A)(参考文献:环境工作手册-环境噪音控制卷,****出版社,2000 年);④加强对设备进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加强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噪声产生;⑤对于运输噪声,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减少车辆噪声的影响,限制大型载重车的车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减少或杜绝鸣笛等;⑥室外的通风设备安装隔音房,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措施,通过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最大程度减少对周边声环境的影 响。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验收监测期间: 项目一期厂界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厂界外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一期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 运处理。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滑石粉包装物,集中收集后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佛****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化学品废包装袋、化学品废包装桶、废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废机油/油墨/光油抹布、检测废液、滤芯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市****公司处理。已落实。项目一期营运期:项目外排的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26862 吨/年,满足环评批复规定的该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大于 0.5466 吨/年的要求。项目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2000-2024-00192)并已备案。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52 | 0 | 0 | 0 | 0.025 | 0.025 | |
0 | 0.063 | 0 | 0 | 0 | 0.063 | 0.063 | |
0 | 0.0063 | 0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936 | 0 | 0 | 0 | 0.194 | 0.194 | / |
0 | 0.5466 | 0 | 0 | 0 | 0.547 | 0.54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市三****公司集中处理最终达标排放。 | 正常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 《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7824-2019)表 2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中的涂料制造、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标准限值的要 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 准》(GB 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的要求。 | 提纯、冷凝过程不凝气、接收罐呼吸废气排放口连接管道,投料、搅拌、 研磨、分装工序废气集气罩+围帘收集与提纯、冷凝过程不凝气、接收罐呼吸废气一起经 1 套“滤 芯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 1 根 2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噪声污染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 隔声、消声、减振 | 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该项目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 要求。化学品废包装袋、化学品废包装桶、饱 和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包装物、含废机油/ 油墨/光油抹布、检测废液、除尘器收集的粉尘 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处理处置。废滑石粉包装物作为一般工业 固废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 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项目一期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 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 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滑石粉包装物,集中收集后 交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目前交由佛 ****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化学品废包装袋、化学品废包装 桶、废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含废机油/ 油墨/光油抹布、检测废液、滤芯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 收集暂存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 位处理,目前交由**市****公司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你司须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 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 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 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项目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 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企业事业 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 442000-2024-00192)并已备案。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 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 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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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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