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
**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8-27 15:08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现对外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 2.1.2建设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164000.00元; 2.1.4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2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1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
范围 | **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28 09:00 至 2024-09-04 17:00 |
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08 09:30 |
递交方式 | 线下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08 09:30 |
开标地点 | ****会议室(**市**区青口镇**西路45号) |
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现对外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 2.1.2建设规模: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招标控制价:164000.00元; 2.1.4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2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2024年10月01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区塔山镇徐康邑村、大庄村排水系统修缮工程包括现有主沟渠修缮、原有一体机维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合同形式:固定单价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3.3.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两个及以上同类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④在本单位以外的同类其它企业存在占主导地位持有股份或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现场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核验。 d.本工程执行连****建设局文件连建发[2019]182号关于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落实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相关规定的通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2018年6月发布的《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不能参加招投标等经营活动的规定。 e.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 年 08月28日至 2024年 09 月04 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各投标申请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市**区青口镇**西路45号)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每份标书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09 月08日上午 09时30分。 5.2递交地点:****(**市**区青口镇**西路45号)。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有效的: 6.1营业执照(副本); 6.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6.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4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6.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6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开标现场需额外提供原件核验); 6.8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6.9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塔山镇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87****31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省**市任**李营街道银禧大厦13层
联系人:顾工
电话:151****5168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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