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新丰县回龙镇新村村水毁陂头、水渠修复项目监理单位选取】公开选取【水利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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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回龙镇新村村水毁陂头、水渠修复项目监理单位选取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对**县回龙镇新村村水毁陂头、水渠修复项目涉及的工程施工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 ||
否 | ||
投资额(¥480,000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无 | ||
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完工验收(含工程质量保修期)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本项目的监理费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工程概算中监理费为基础,****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事项下浮方案(试行)的通知》(新财〔2015〕43号)文件规定下浮10%计取。 | ||
否 | ||
否 | ||
2024-08-29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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