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简介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关于耕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5.00万元
5、最高限价:35.0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完成淤溪河、盐邵河水系底泥重金属监测;完成3个区域重点大气重金属沉降监测;完成监测工作方案及监测报告,并根据监测结果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对耕地土壤的重金属累积风险;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7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自然人、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三、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地点:****(**省**运东船闸城市商务大厦四楼),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获取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备注好联系方式)。
3、获取文件时需支付文件费用300元/份,售后不退。
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点00分(**时间)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点30分(**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省**运东船闸城市商务大厦四楼)
4、响应文件接收人:孙工
五、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点30分(**时间)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海潮东路89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173****9312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运东船闸城市商务大厦四楼
联系方式:188****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188****7799
七、本次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接收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采购单位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项目需求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如原件或公证件等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须在磋商当天随响应文件一起在接收截止时间前同时递交。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