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第008号****1台车辆转让 | ||||
标的名称 | ****1台车辆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
公告起始时间 | 2024年8月29日(10个工作日)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年9月11日17:00 | ||
自由竞价 开始时间 | 2024年9月12日9:00 | 自由竞价 结束时间 | 2024年9月12日10:00 | ||
起始价(元) | 49100 | 加价幅度(元) | 1000 | ||
是否设有底价 | 无保留底价 | 交易方式 | 网上竞价 | ||
交易保证金 交纳要求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 9820 | |||
交纳形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截止时间 | 交易公告截止日,17:00之前交纳(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易方式说明 | 在交易公告期满后,竞买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竞价交易活动。网上竞价分为网上自由竞价和网上延时竞价两个阶段。 网上竞价原则:价高者得和最终报价等于或者高于起始价,设有保留底价的须等于或者高于保留底价。 注:本交易项目按照《**市国有产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试行)》、《有关约定》的规定程序进行,竞买人须认真阅读并遵守。竞买人可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ggzyjy.****.cn)详细阅读该《规则》,《有关约定》在交易公告“附件列表”处下载。 | ||||
注册账户与 竞价申请 | 竞买人应当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办理交易账户申请,并完成主体信息注册后,进行竞价申请(报名)、交纳保证金,才能参加网上竞价。 本交易项目只接受网上竞价申请,不接受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价申请。申请网站为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系统。 注:****中心交易平台上查看“**市公共**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产权竞买人和操作视频” | ||||
转让标的 基本情况 | 本次转让标的,****1台车辆转让, 本次转让标的1台车辆,辽KEA393一辆,车辆品牌型号金杯牌SY5033XLCL-U3SBH,白色,有登记证,登记时间2019年1月7日,有车辆行驶证、有车辆购置税完税证,车辆购置税已交,有交强险,交强险有效期至2025年1月,无商业险,车检有效期至2025年1月,有车辆报废期限,强制报废期止2034年1月7日,转让车辆不含车牌号。评估价:54450元,转让底价:49100元,交易保证金:9820元。 车辆现存放于****院内。****交易中心网站和《资产评估报告书》(辽利德资评报字[2024]第167号)。委托人为****。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详见本项目《有关约定》第六条。 | ||||
其他要求 | 1、竞买人应当在公告截止日17:00前,办理完毕如下事项(具体内容阅读本项目《有关约定》): (1)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办理交易账户申请,并完成主体信息注册后,方可登录交易系统提交竞价申请和承诺书(报名)。 (2)竞买人提交竞价申请后获得交纳交易保证金子账号,并向此保证金子账号交纳交易保证金,同时保留转账凭证。通过交易系统及时查询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交易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且竞买人须通过交易系统及时查询交易保证金到账情况,首先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确认交易保证金到帐后;然后点击“打印回执”,并打印“保证金支付到账回执单”;随后点击“资格确认书”并打印,获得相对应标的竞价资格。上述交易保证金查询必须在相对应标的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前完成,否则无法参与竞价。 (3)交易****银行转账,以资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应当通过“主体信息注册”****银行账户,未按照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2、本项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有关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由委托人和竞得人双方各自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为使竞买人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竞买人在办理竞价申请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进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竞买人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内容、本《有关约定》和《**市国有产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试行)》,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交易公告信息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状况、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存在的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现场踏勘,应全面履行交易程序。竞买人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拒付成交价款、放弃转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将按照本项目《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 | ||||
竞买人 资格条件 | 竞买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及自然人。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详见本项目《有关约定》第六条。 | ||||
是否允许 联合受让 | 否 | ||||
委托人 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2********660525J | ||||
注册地(住)所 | **县首山镇**路19号 | ||||
公司类型(单位类型) | 事业单位 | ||||
产权交易 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行政事业)监管机构 | ****财政局 | |||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授权委托书》 | ||||
评估信息资产 | 评估机构 | ****事务所 | |||
评估报告编号 | 辽利德资评报字[2024]第167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6月4日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 54450 | ||||
项目负责人 及委托人 联系方式 | 项目负责人 | 车丽 | |||
咨询电话 | 0419-****633,****627 | ||||
现场踏勘联系人(委托人) | 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151****1305 | ||||
交易项目、网上注册帐户及竞价申请地址 | http://ggzyjy.****.cn/ | ||||
有关附件 | 《操作流程》、《有关约定》 |
特别声明:
1、如竞买人缴纳交易保证金逾期到账的,未获得参与本次标的竞价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人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意向竞买人如对****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交易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