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服务咨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省**市**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服务咨询 已由 ****改革局 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服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市**县国有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试点(三期)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服务咨询
2.2建设地点:**市**县果树场、种畜场、良种场、湿地局所属土地。
2.3建设规模:本次建设项目为农业用地规模化经营及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流转土地41181.95亩,其中对8300亩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道路工程。
2.4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施工质保期结束。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2.6.1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工程测量等相关服务工作;
2.6.2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设计调整、工程设计图纸审查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配合等工作;
2.6.3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与本工程所有相关的造价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46,000.00元(其中工程勘察费:160,000.00、工程设计费:467,000.00、招标控制价编制费:119,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所需服务的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工程勘察: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3造价咨询资质: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投标人;
3.2.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2.3联合体资质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中出具工程勘察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联合体中出具设计资质的一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有效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③联合体中出具造价咨询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等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2.6联合体成员个数不能超过2个。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获取招标文件。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3.2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3.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农林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3.4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书,证企相符,且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4项目机构其他人员:
3.4.1勘察人员配备:具备岩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
3.4.2设计项目组人员配备:农林或水利相关专业设计人员2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4.3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造价师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3.4.4项目班子人员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职但不得超过2个岗位,且以上配置为本项目需要配备的最低人员标准,投标人须根据本工程特点自行增加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5投标人提供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在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6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
3.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行为,如有行贿犯罪行为,响应文件无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https://ggzyjyw.****.cn/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省公共**要素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年08月27日17时00分至 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 (**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标证通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 0 元/份,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省公共**要素交易平台”在线 支付 下载。
4.3潜在投标人应在 2024年09月03日17时00分 前通过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网上下载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采用线上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再接收。各投标单位可在“**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公共**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5.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手机app(标证通)登陆**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的远程开标入口进行扫码登陆并线上扫码解密。
5.3电子投标工具在“**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中的《下载中心》下载。技术支持电话:****980000。
5.4线上远程开标时间为: 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
5.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间,下同): 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18日09时00分 (**时间)。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投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要素服务平台(https://ggzyjyw.****.cn/xe/);
**省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9.其他
9.1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2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集****服务中心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福利镇集福小区16号楼北侧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69-****9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双福**侧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9****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