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
**﹒**
四 川 藏 语 佛 学 院 **** ﹒共同编制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磋商项目及要求
第七章 评审办法
第八章 采购项目合同(样例)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 介绍信
附件三 报名流程须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邀请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项目(项目介绍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省委统战部网站(http://www.****.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
五、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是£;否R。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 ****政府****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7.2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网上发售,供应商自行通过本项目磋商文件附件一、二(见尾页)下载《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并按要求填写相应信息,并将报名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于上述规定时段(**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发送至****@qq.com。(发送时在邮件正文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咨询电话:028-****0617。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公司鲜章)。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0点30分(**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省**市**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见下图)。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磋商地点:**省**市**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十二、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9月9日10点30分(**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唐昌镇金亮路300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5125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邮 编:610000
项目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28-****3701-609
财务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28-****0617
电子邮箱:****@qq.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 |
2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 |
3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实质性要求) | 是£;否R。 |
4 | 进口产品 (若涉及) |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响应时,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
5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 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省委统战部网站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缴纳磋商保证金。 |
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交纳履约保证金。 |
9 | 磋商文件咨询 | 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28-****3701-609 |
10 |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28-****3701-609 |
11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28-****3701-609 地址:**省**市**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
12 | 供应商质疑 |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28-****3701-609 地址:**省**市**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
13 | 代理服务费 | 1.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元/家,共4家,合计1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及联系人 交款方式:****银行****银行下账时间为准)。 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张女士座机:028-****0617 手机号码:184****4060(财务室) 3.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银行****公司**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440********00107525 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代理服务费! |
14 | 领取成交通知书 | 时 间:成交公告发出后的2个工作日内 地 址:**省**市**万达写字楼SoHo A座16楼1601号 联系人:邹女士 联系电话:028-****3701-609 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供应商需提供代理费缴纳凭证、单位介绍信(详见附件二)、经办人身份****公司鲜章) |
15 |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本项目不涉及) | 未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在规定时间未收到退还的保证金,可拨打财务电话查询。 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①采购合同原件一份、②经采购方盖章确认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若有)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在规定时间未收到退还的保证金,可拨打财务电话查询。 注:①磋商保证金皆退回原账户、②如果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于30日内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公司备案。)提供资料,请附书面情况说明。 财务查询人:张女士 财务查询电话:028-****0617 |
16 | 特别提醒 |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凡经查实,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
17 | 备注 | 若磋商文件中其他内容与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须知附表为准。 |
二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是****。
2.2 “采购代理机构” 是****。
2.3 “竞争性磋商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购买了磋商文件拟参加磋商和向采购人提供相应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
2.5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6 本磋商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时间均以**时间为准。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有关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不涉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6****公司****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8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7.磋商保证金(不涉及)
7.1 供应商必须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提交磋商文件规定数额的磋商保证金。
7.2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
7.3 供应商所交纳的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7.4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期限内。)
7.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
(1)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7)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省委统战部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涉及)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3.1资格性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资质证明文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包括以下内容:
(1)磋商承诺函;
(2)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3)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4)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5)依法缴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13.2其他响应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磋商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供应商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响应函;
(2)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报价一览表”及“分项报价明细表” 本次竞争性磋商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应针对项目磋商进程进行报价,并以最后一轮报价为最终有效报价;
(3)商务应答表;
(4)技术应答表;
(5)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6)项目方案(实施方案、服务方案及其他文件要求的相关资料);
(7)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若有);
(8)售后服务相关资料(若涉及);
(9)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10)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若有);
(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若有)。
14.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磋商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参照《****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0.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递交。
20.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本次采购可以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报价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1.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七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4.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若涉及)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2.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验收
33.1本项目采购人将参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33.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有关部门参照采购法律法规及《**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八、磋商纪律要求
35.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
36.询问、质疑的接收和处理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省的有关规定办理(****省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7.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用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8.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8.1.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及范围是: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关于“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
38.3.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前,****法院、****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若提供虚假承诺将被视为虚假响应,取消成交资格。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意、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磋商日期:年 月 日
一、磋商承诺函
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响应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根据实际情况二选一填写)
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②此模板适用于授权代表参与磋商时使用。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磋商日 期: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 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特此证明。
注:①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此模板适用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磋商使用。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三、证明供应商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致:****
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现作如下承诺:
****公司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四、证明供应商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致:****
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现作如下承诺:
****公司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五、证明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致:****
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现作如下承诺:
****公司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致****:
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针对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情况作出如下承诺:
本单位、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承诺。
我公司对于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公司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八、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违规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致:****
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现作如下承诺:
本公司截至磋商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 XXXX
九、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
本单位(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现参照《**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的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所规定的失信行为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壹、贰、叁、肆等。);(仅限磋商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注: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供应商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进行惩戒。
十、供应商和响应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文件二、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磋商日期:年 月 日
一、响应函
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被确定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参照《**省公共**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川发改信用规〔2019〕405号)、《****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614号)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一份,用于磋商报价。
五、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磋商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磋商日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二、价格承诺函
致:****
本公司(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现作如下承诺:
本单位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三、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响应承诺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包号:)磋商活动中,若我单位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方保证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规定或结果公告公示代理服务费金额,向贵公司即********银行账号以转账或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约定的代理服务费用。
若因我方过错造成质疑、投诉或使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我方愿意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注:领取成交通知书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①代理费转账凭证复印件;
②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介绍信原件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的要求 | 响应文件的应答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成交资格。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五、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六、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 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X
七、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其他人员情况表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注:后附项目人员执业或职称证书(若涉及)。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
八、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 验收 | 备注 |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若有)。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
九、关于知识产权的承诺函
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磋商日期:XXX
十、其它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格式自拟(若涉及)
十一、最终报价表
(此表为现场报价使用,单独递交)
最终报价表 ****: 我公司(企业)认真阅读了****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内容,并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以及技术参数,通过仔细核算,作出最终报价: | ||
项目名称 | 具体参数要求 | 报价 |
完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 | |
注:1.报价表必须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报价。 2.响应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联系电话: 磋商日期: |
第四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7.1 ****政府****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7.2供应商、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1或2022或2023年度供应商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公司章程复印件(复印件),⑤也可提供承诺函原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政府****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提供备案截图复印件)。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注: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磋商单位公章(鲜章)。
磋商项目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拟采购****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项目一项,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本项目采购4家代理机构作为成交供应商,须完成********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招标代理工作基本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本次采购内容为根据采购方要求,遵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完成****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咨询服务项目(包含所有货物、服务和工程等招标代理服务)。
2.每个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招标咨询及策划;
(2)协助招标人审查响应人资格;
(3)编制招标文件;
(4)依法发布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
(5)有需要澄清答疑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澄清答疑;
(6)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开标和评审,****委员会,做好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复核工作及评审记录(报告);
(7)依法合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结果公告,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
(8)提交招标(采购)项目归档资料,资料按序装订成册;
(9)招标失败后重新招标或转其他方式重新招标(特殊情况下);
(10)投标单位质疑、投诉相关配合工作(特殊情况下);
(11)招标人书面委托代理的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服务要求
1.代理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按要求提交招标有关资料及组织招标全过程直至合同签订,并对其负责。
2.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流程(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3.供应商具有**市范围内办公场所或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在**市范围内开设独立的办公场所(包含但不仅限于:开标室、监督室、评标室、监控室等)。(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时间和地点
服务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为准。
3、验收方式及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参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4、报价
4.1本项目无须进行单独报价,只须承诺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单独提供承诺函)
4.2本项目所报价格包含资料费、人工费、服务费、打印费、税费等其他杂费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5、违约责任
5.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
5.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
6.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
6.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小组负责。
1.3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 (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5)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6)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 资格性审查。
2.2.1****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2.2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4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并发布终止采购活动公告。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供应商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小组评判的;
(2)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响应有效期等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小组评判的;
(3)经最终磋商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仍不能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4)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采购合同实质性内容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且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5)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无效响应情形的。
****小组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2)响应文件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3)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响应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没有通过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8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
2.4.9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报价。
2.5.1本次磋商采购采用现场报价,响应文件中不用首次报价(除现场报价以响应文件报价为准的情形之外,响应文件报价不作为评审的依据,以现场报价为准),参与报****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采购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4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4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5.3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小组发出质询函后供应商未能提供合理的成本分析和价格构成的或对质询****小组采信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5.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5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比较与评价。****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4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注: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4家的。
3.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财务状况及其他经济类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政策功能、采购合同主要条款及其他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抽****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与技术有关的服务及其他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2综合评分明细表
3.2.1 评分办法
3.2.2 综合评分法
序号 | 评审项 | 分值 | 评审细则 | 备注 |
1 | 办公场地及设施设备配置 | 6分 | 1、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办公场地面积在200(含)平方米以上的得1分;2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 2、供应商每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开标室的得1分,最多得1分。 3、供应商每具有1个及以上个独立评标室的得1分,最多得2分。 4、供应商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资料室的得1分,最多得1分。 5、供应商具有1个及以上独立监控室的得1分,最多得1分。 注: 第1项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第2、3、4、5项提供房间明细表及图片。 | |
2 | 代理业绩 | 20分 | 供应商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政府采购代理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0分 注:****政府采购网结果公告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 | 从业人员 | 8分 | 1、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 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2、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5分。本项最多得2.5分。 3、供应商为本项目每拟派一名其他服务人员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1、第1、2项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3项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以上人员均为不同人员,不重复计分。且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职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4 | 内部管理制度 | 24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包含①人员管理制度、②档案管理制度、③采购过程管理制度、④保密措施)进行评审,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6分,每项中每有一处缺陷扣3分,每项最多扣6分。 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表述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 | |
5 | 代理服务方案 | 42分 | 针对供应商提供的代理服务方案进行评审(包含①服务保障、②组织协调方案、③具体项目流程、④质量保障、⑤采购廉洁方案、⑥质疑投诉处理)进行评审,上述内容齐全且无缺陷得42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7分,每项中每有一处缺陷扣3.5分,每项最多扣7分。 注:缺陷指:方案内容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与相对应评分标准不符、套用其他项目方案或存在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文字内容或表述错误或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等任意一种情形。 |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4.1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4.2 按照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要求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价格、技术、服务等方面严格进行评判,提供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评审意见,参与起草评审报告,并予以签字确认。
4.3 保守秘密。不得透露采购文件咨询情况,不得泄露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供应商透露评审情况。
4.4 发现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及时向采购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报告并加以制止。
发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有干预评审、发表倾向性和歧视性言论、受贿或者接受供应商的其他好处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5 解答有关方面对采购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
4.6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5.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5.1 应邀按时参加评审和咨询活动。遇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或途中遇阻不能按时参加评审或咨询的,应及时告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私自转托他人。
5.2 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如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可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5.3 评审或咨询过程中关闭通讯设备,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有在场工作人员陪同。
5.4 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要求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以澄清、说明或补正为借口,表达与其原响应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5.5 在咨询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标准,认真听取咨询方的合理要求,提出科学合理的、无倾向性和歧视性的咨询方案,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承担个人责任。
5.6 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第八章 采购项目(样例)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参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清单 | 服务内容 | 备注 |
二、合同期限
××××××
三、服务质量标准
××××××
四、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
五、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六、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XX天不整改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逾期天不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服务款及其利息。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二、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采购代理机构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所有条款均可在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后进行修改。
附件一 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标 包: |
报名单位: | |
报名时间: |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注:请填写QQ邮箱以方便我单位发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一、报名时供应商需将以下资料(整理成PDF)发送至邮箱 ****@qq.com ①报名登记表; ②单位介绍信;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转账截图 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鲜章,我单位收到后,将在当天内以邮箱的形式回复是否报名成功。 ⑤邮件正文内容请备注 报名单位全称:XXXXX 联系人:XXXXX 联系电话:XXXXX 联系邮箱:XXXXX 其他相关报名问题咨询: 联 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0617 | |
声明:以上资料均真实,复印件与我单位原件一致 购买人(签字): 日 期 : |
附件二 介绍信
****:
兹介绍我单位员工XXX (身份证号:XXX ),前来贵单位办理关于XXXXX 项目(项目编号:XXXX ;)XXX (报名事宜/领取中标通知书事宜)。
望贵单位予以接洽!
(有效期限天)
(后附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XXXXX
2024年XX月XXX日
附件三 报名流程须知
(缴纳报名费转账时请备注①项目编号②报名单位全称)
一、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
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已填好完整的报名表(加盖鲜章)
请认真填写邮箱号码,字迹清晰!
收款账户:请转账至骆爱账户(姓名:骆爱;卡号:621********19073950;开户行:****银行****群星路支行)或二维码扫码支付。
****公司名称)
注:1.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扫描件。2.请将所需报名资料填好发送至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