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4年**县旅游能力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9日 16: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县旅游能力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4年**县旅游能力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县旅游能力建设项目,预计引入游客约1000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被授权委托人投标时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人投标需提供本单位员工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的凭据(社保缴费凭证和人员明细表);
4.2023年财务****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一一个月的税收证明;注:① 若为零申报企业,需提供无欠****总局电子税务局“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税种”非社会保险;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也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6:00(**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09日 16:00 (**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法桐大街22号
联系方式:0998-****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区**县团结东**侧东****广场6楼606号
联系方式:133****4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长城
电 话:133****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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