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委托****公开招标的镇宁自治县大健康服务项目(一期)二次装修及附属工程已于2024年08月27日11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将评定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78.48分 中标价:****10548.03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杨远骏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45********09644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审得分:74.65分 中标价:****07023.32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杨凡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贵153********69825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审得分:46.91分 中标价:****06186.32元 中标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项目负责人:贾文千 项目负责人资质: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职称)证号:豫145********0687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公示期至2024年08月30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七部委第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宁布依族苗族****建设局(0851-****2669)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 联系电话:186****8778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159****0929 2024年08月27日 重要提示: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