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号:****)某部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西双版纳**县。
2.2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有关管理规定,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其它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包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楼体、室外总图建设、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招标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公布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控制价:****729.57元(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表)(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关****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2)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1-1-1,业绩内容为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5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1-1-1,业绩内容为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述完整内容规定为准: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人资质: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关****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拟配备的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现场实际负责人,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在今后实施过程中未得到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作更换;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系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关****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开具的时间要求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财务要求: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成立不满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1)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须有可识别的二维码,如审计报告无可识别二维码,需提供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书面申明并加盖公章;(2)2022年度、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须完成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未完成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投标人须同时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审计报告查验-深度查验选择方式二:报告编码和财务报表关键指标查验”网页查询截图,查验数据须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未提供查询截图或提供的查询截图中数据与投标人提供的审计报告中数据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文件)。
6、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在55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业绩内容、金额的,还须由原建设单位出具关于项目负责人、业绩内容、金额的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8、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9、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委员会审查);(3)根据《****建设厅关于印发**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委员会审查);(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提供承诺书);****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委员会审查)。
10、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税务局****银行电子****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银行电子缴税****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11、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提供资料中被查出有虚假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的,其中标无效。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3、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书)。
14、投标人在参加军队组织的采购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www.****.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各投标人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成功登记备案的截图。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12时00分至2024年08月30日23时59分(**时间,下同),登录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电子版))。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省公共**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西双版纳州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 按照《****委员会等****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其他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3801;在线服务QQ:****618998。
6.投标文件的上传
6.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时间)。
6.2网上上传:网上上传网址为https://ggzy.****.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b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3其他要求:(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3日09时00分(**时间)。
(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3)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进行解密。投标人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解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口令来**解密时间。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提出异议时间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4)到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后已解密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规定重新招标。
技术操作咨询:**筑龙****公司,服务热线:010-****3801,QQ:****618998。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军队采购网》(www.****.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 地 址: **省**市滇池度假区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401-404号
邮 编: / 邮 编: 650100
联 系 人: 范老师 联 系 人: 王涛、张博皓、王华萍、张汉光、仇**、李杰、张志磊
电 话: 173****7675 电 话: 0871-****9068
传 真: / 传 真: 0871-****700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ynzzhw04@vip.****.com
网 址: 网 址: http://www.****.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南市区支行
账 号: 账 号: 250********00136802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某部(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王老师(电话:15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