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赵庄安置点供电线路工程
项目编号:****
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8月19日
招标(采购)日期:2024年8月27日
赵庄安置点供电线路工程公开询价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报价:535980.35元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泰格****公司 报价:536792.52元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公司 报价:537175.00元
招标(采购)人名称:****大建办
联系人:刘畅 电话:0551-****45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曾辰堃 联系电话:0551-****4501
公示期:2024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3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51-****450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