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
发布日期:2024-08-27 16:15
项目编号: XZP202****700030
项目名称: 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 |
范围 | 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08-27 09:00 至 2024-09-03 17:00 |
获取方式 | 详见公告内容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09-18 14: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9-18 14:30 |
开标地点 | **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会议室 |
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维修资金:172.31万元,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市**区华银路。 1.2招标控制价:172.31元,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标。 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在符合小区施工时间、条件下。 1.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1.5招标范围:燕歌园小区13-23栋智能化监控系统更新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提供相关注册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含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其他资格条件为:/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6室)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6室现场获取。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会议室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1、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委员会****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 5、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上发布。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
联系人:伊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5-****8881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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