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百农可园林肥扩建项目 | **市****填埋场 | **** | **市****公司 | 项目位于**市****填埋场,公司原建设项目均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和自主验收。扩建项目租赁******委员会闲置地作为建设用地,****处理厂污泥、木屑、谷壳、生物益生菌等(不含危险废物)为主要原辅材料,建设年产园林肥15万吨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发酵、静置、筛分、粉碎、包装。 | 1.落实施工期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工作。 2.项目须实行雨污分流。污泥存储、发酵、陈化等区域应采取防渗措施,渗滤液回用于生产;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项目涉及的物料均应采取棚盖、围挡等措施,不得露天堆放;预发酵、陈化区域采用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恶臭对环境的影响;发酵区为密闭空间,发酵废气经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粉碎、包装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5.废包装袋、废活性炭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