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新城管理委员会乡村振兴局眉山天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保险试点采购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天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保险试点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省**市**区**路西一段18号1单元1层3-6号,2层1、2号及商业楼2层4号 | 635,9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其他保险服务 | **天府新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保险试点采购项目 | 为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加快推进“天府良田”建设,持续提高 农田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田基础设施长久发挥效益将高家镇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 设项目区纳入保险购买范围,计划在2024年完成1万亩保险工作,通过政府购买保险 服务方式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质量风险和管护责任,将不可预料的工程建设质 量缺陷及意外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公司承担。 | 1、供应商对自身派遣的 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若工 作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发 生意外事故、工伤等导致人 身财产损害,由供应商自行 负责。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 间违规操作造成人身、财产 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 部责任,釆购人对此不承担 任何的责任和义务。 2、供应商的合同价格包 括但不限于履约过程中的人 员工资和福利待遇、设备、 差旅、保险、管理、培训、 税费、验收、后期服务(如 有)、采购代理费、利润和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 它项目,合同价不作调整, 采购人除合同价格以外不再 支付任何费用。供应商因自 身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 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在履约过程中所有人 员的工资、酬金、及其人身 安全、发生纠纷、安全责任 事故、劳动合同纠纷等均由 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情节 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并 按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处理。 | 保险期限为 5 年,具体保险 期间由保险人与投保险人协 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 明。 | 全部服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和磋商文件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 635,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兴群、吴菊英、张小翠(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公司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8718.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7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仁**视高街道中建大道二段8号
联系方式:028-****63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三苏大道东段207****广场6楼6-12
联系方式: 028-****51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 028-****5188
****
2024年0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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