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隆安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村屯公共照明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4-G1-230196-HCZX)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村屯公共照明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1 | 总价:****230(元) | **** | **壮族自治区**市**县**镇金蝶街4号二楼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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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村屯公共照明项目 | 立杆式太 阳能路灯 | 南德 | 509 | 1620 | ND-R6-7091 |
2 | **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村屯公共照明项目 | 挂壁式太 阳能路灯 | 南德 | 153 | 1170 | ND-B-7091 |
3 | **县2024年为民办实事村屯公共照明项目 | 太阳能路 灯 LED 一 体灯具 | 南德 | 187 | 720 | ND-709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波(自行抽取),邓国江(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自行抽取),丘立庆(自行抽取),周玲(自行抽取),李武鹏(自行抽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计取,支付方式为中标(或成交)人领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52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2.中标人评审总得分:97.23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镇蝶城路383号
联系方式:0771-****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仙葫大道西16****广场A栋11楼HC区域
联系方式:0771-****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健、唐华林
电 话:0771-****29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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