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炼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200吨/年3,3′,5,5′-四甲基联苯二酚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71950G | 建设单位法人:佘喜春 |
屈叶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绿色****开发区**片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长****公司200吨/年3,3′,5,5′-四甲基联苯二酚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绿色****开发区**片区 |
经度:113.36474 纬度: 29.549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29 |
岳环评〔2020〕1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10 |
52.4 | 运营单位名称:**长****公司 |
914********871950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600MA4QL6MN7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研究所****监测中心 |
****0100MA4Q185B7Q,914********603823J | 竣工时间:2023-12-11 |
2023-12-1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12 |
2024-03-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4-0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311PAdh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1套200吨/年3,3′,5,5′-四甲基联苯二酚生产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1套200吨/年3,3′,5,5′-四甲基联苯二酚生产装置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原料投加——氧化反应——氧化三合一干燥——滤饼溶解——过滤——氢还原反应——蒸发浓缩——成品三合一干燥——成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投加——氧化反应——氧化三合一干燥——滤饼溶解——过滤——氢还原反应——蒸发浓缩——成品三合一干燥——成品包装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①氧化单元二甲酚回收塔不凝气G1、己烷回收塔不凝气G2、氧化干燥废气G3、氧化反应釜尾气G7))通过管道接入特种醇项目导热油加热炉鼓风系统作为补充风; ②还原单元废气(还原反应尾气G4、乙醇回收不凝气G5、还原干燥冷凝不凝气G6)通过管道接入特种醇项目导热油加热炉作为燃料燃烧,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5m高3#排气筒外排; ③包装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④导热油加热炉故障时,工艺废气通过不同管道接入中石化****公司火炬系统燃烧处理。 废水:依托特****处理站预****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固废:废包装材料、二甲酚回收塔釜底残渣、含铜的废脱金属离子柱、废润滑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G7无组织废气,进行收集变成有组织废气; ①氧化单元废气二甲酚回收塔不凝气G1、己烷回收塔不凝气G2、氧化干燥废气G3、氧化反应釜尾气G7通过管道接入VOCs综合处理装置; ②乙醇回收不凝气G5、还原干燥冷凝不凝气G6通过管道接入VOCs综合处理装置; ③包装粉尘通过粉体上料机自带的新型微孔膜过滤器,除尘后无组织排放。 废水:依托特****处理站预****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固废:废包装材料、二甲酚回收塔釜底残渣、含铜的废脱金属离子柱、废润滑油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①G1、G2、G3、G5、G6、G7废气治理措施优化改进,不新增废气排放口,减少二次污染物废气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包装粉尘治理措施,通过优化设计,内置新型微孔膜过滤器,治理效率不变,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的建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援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的建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援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2.177 | 0.022 | 0 | 0 | 0 | 2.199 | 0.022 | |
1.088 | 0.0187 | 4.1 | 0 | 0 | 1.107 | 0.019 | |
0.109 | 0.0003 | 0.7 | 0 | 0 | 0.109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7.329 | 0 | 8.6 | 0 | 0 | 7.329 | 0 | / |
0.639 | 0 | 0 | 0 | 0 | 0.639 | 0 | / |
16.411 | 0 | 0 | 0 | 0 | 16.411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 ****处理站 | 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为6.0~6.1;悬浮物范围为:13-16mg/L;化学需氧量范围:82~90mg/L;氨氮范围:1.37~1.44mg/L;总磷范围:0.17-0.18mg/L;总氮范围为1.89~2.01mg/L,挥发酚范围为0.0003L;全盐量范围为180-191mg/L;石油类范围为0.06L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1间接****水厂进水水质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VOCs综合治理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项目有机废气依托现有VOCs综合治理设施 | 排放口非甲烷总烃进口速率范围为3.67kg/h-17.65kg/h,平均进口速率为8.58kg/h,出口速率范围为0.034kg/h-0.152kg/h,平均出口速率为0.067kg/h,经计算得平均除去效率为99.2%,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4排放限值要求 ;排放口酚类出口浓度范围为0~0.7mg/m3,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新型微孔膜过滤器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 | 已建新型微孔膜过滤器 | 颗粒物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7排放限值(颗粒物≤1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采取隔声、减震措施 | 厂界四周噪声昼间监测最大值为62dB,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3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按照分区防控的原则落实报告书提出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装置区、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跟踪监测地下水质情况,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 已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装置区、污水处理站等区域的防腐、防渗工作,强化管理,避免由于泄漏等造成物料或者污染物下渗污染地下水;已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执行地下水质跟踪监测计划。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原厂家回收;二甲酚回收塔釜底残渣、含铜的废脱金属离子柱、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材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由原厂家回收;二甲酚回收塔釜底残渣、含铜的废脱金属离子柱、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的建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援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防止风险事故的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完善厂区雨污水管网的建设;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援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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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厂区现有环境问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现有精细产品甲类厂房废气处理设施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加强对设备的管理、维护,更换老化零件及零件,已按照“以新带老”的要求,解决厂区现有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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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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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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