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县2024年
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的公告
《**县2024年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已于2024年8月25日****党组会议通过,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现按照方案要求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实施主体,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方向和奖补标准
(一)品种改良。年出栏量500****猪场,每引进一头种猪奖补200元;存栏50头以上牛场,每引进一头种牛奖补1000元;存栏达300只以上的羊场,每引进一头种羊奖补200元。
(二)新****养殖场。对**(改扩建)鸡舍1000平方且存栏达1万只以上的,奖补10万元;**(改扩建)牛场500平方以上且存栏达50头以上的,奖补10万元;**(改扩建)羊舍500平方以上且存栏达300只以上的,奖补10万元。**(改扩建)规模、畜禽存栏达以上规模整数倍数的(鸡舍面积达1000平方的整数倍;牛舍羊舍面积达500平方的整数倍,鸡存栏达1万只的整数倍、牛存栏达50头的整数倍、羊存栏达300只的整数倍),奖补资金整数倍增加。
(三)蜂产品收购贷款贴息。鼓励蜂产品龙头企业收购县内养蜂户合格蜂蜜产品,****银行贷款的,按照贷款年利率上浮比例在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本次贴息的基准****银行2024年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75%****银行贷款予以贴息,每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60万元。跨年度贷款,企业可申请连续贴息。具体贴息比列需参照《****办公厅关于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四)特种养殖奖补。对存栏规模野鸡5000只、鹌鹑20000只、鸵鸟200只、鹿50头以上等特种养殖的,根据畜禽产品、产量给予相应奖补。
同一个经营主体符合两项及以上扶持政策的,可同时进行奖补;已通过项目扶持或使用其它财政资金扶持的,奖补内容与其它资金使用要求不一样时可重复奖补。严禁同一个项目拆分申报或多方申报,严禁多个经营主体就同一个项目享受补贴。
二、扶持对象
凡**县范围内2024年度预计可达到或已达扶持标准的项目且相关证照齐全、经营正常、****养殖场均可申请扶持,具体包括从事规模养殖的企业、******社、家庭农(牧)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养殖户。
申请品种改良的,引种时间必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申请**或改扩建的,工程实施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申请贷款贴息的,贴息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贷款用途必须用于收购蜂产品流动资金。申请其它特种养殖扶持的,必须有明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额度,且实施期必须在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三、申报条件
申请畜牧业产业化扶持的项目必须符合全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申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相关证照齐全。申报主体应当具有正常经营所必须的营业执照、土地使用手续、环境评价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除外)等相关证件。
(二)经营合法诚信。申报主体近年经营运行正常、无安全事故、无财政扶持项目不良记录、无违法记录,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管理科学规范。申报主体安全生产、防疫消毒和财务制度健全,养殖档案记录完整(**场除外)。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有意向申报本项目的实施主体请于9月2日下午17:00前到****(**华府东办公楼四楼)申报,联系人:张丽萍,联系电话:0354-****033)申报结束后,****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进行实地考察评定,确定具体实施主体名单,申报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县2024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原件
3、土地手续
4、环保手续
5、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厂除外)
附件:**县2024农业产业化扶持项目申报表
申报联系人: 张丽萍 联系电话035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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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