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玮凡自行车配件厂年产10万辆自行车项目(一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31MA09TR8AX4 | 建设单位法人:卢世军 |
卢世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开发区创业大道南段东侧,******公司院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辆自行车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61-C3761-自行车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创业大道南段东侧,******公司院内 |
经度:115.16614 纬度: 37.0322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1 |
邢广环表〔2023〕1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31MA09TR8AX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501MA0E985H1N | 验收监测单位:**新环****公司 |
****0503MA07X6WR42 | 竣工时间:2024-04-23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购置自行车组装生产线1条、电泳漆生产流水线1条、机加工设备等生产设备26台(套),二期购置电泳漆生产流水线1条、喷砂机等生产设备22台(套),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10万辆自行车,其中一期年产5万辆自行车,二期年产5万辆自行车。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为该项目一期工程验收,经现场核实和与建设单位核实,企业经成本综合考虑,取消建设纯水机1台(现纯水均为外购)、自行车组装线1条、小冲床2台,一期工程建成后主要产品为自行车零部件,年产5万套自行车零部件。 |
因考虑市场需求及成本投入,企业决定将组装线等生产设备二期工程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自行车配件→喷砂→脱脂→水洗→电泳→烘干→组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自行车配件→喷砂→脱脂→水洗→电泳→烘干→组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一期工程喷砂工序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电泳、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二期工程喷砂工序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依托一期);电泳、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排放(依托一期)。 废水:本项目预处理喷淋、水洗喷淋、纯水喷淋、水洗浸泡定期更换下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加药搅拌+絮凝沉淀+过滤(砂滤 碳滤、树脂软化、精细过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水喷淋用水在循环水槽内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和纯水制备废水产生量少,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喷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电泳、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废水:本项目预处理喷淋、水洗喷淋、纯水喷淋、水洗浸泡定期更换下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水喷淋用水在循环水槽内循环使用,定期清理浮油和沉渣,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少,全部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
取消建设纯水机1台(现纯水均为外购),无纯水制备废水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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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 | 0 | 0.341 | 0 | 1.659 | 1.659 | / |
0 | 0 | 0 | 0.341 | 0 | -0.341 | -0.341 | / |
0 | 0.177 | 2.613 | 0 | 0 | 0.177 | 0.177 | / |
0 | 1.225 | 4.32 | 0 | 0 | 1.225 | 1.22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废气主要为喷砂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电泳、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燃烧烟气及无组织废气。一期工程喷砂工序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电泳、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二期工程喷砂工序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P1达标排放(依托一期);电泳、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2达标排放(依托一期) | 喷砂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电泳、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燃烧机燃烧烟气排放须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其他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 | 本项目喷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电泳、烘干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水喷淋+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 2024.4.7~4.8检测期间,喷砂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5.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6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颗粒物≤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2024.4.7~4.8检测期间,电泳、烘干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8.5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非甲烷总烃≤60mg/m3,最低去除效率≥70%);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6g/m3;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烟气黑度<1,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中其他标准要求,同时满足《**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退后十”攻坚行动方案》中相关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m3、SO2≤50mg/m3、NOx≤200mg/m3、烟气黑度<1)。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运行期间,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除尘灰、废钢砂、废包装桶,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石英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超****处理站产生的废过滤耗材、废树脂,各水洗槽、脱脂槽、电泳槽产生的废槽渣,环保设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及沾染物。(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产生固废种类相同)。除尘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钢砂分类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石英砂与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超****处理站产生的废过滤耗材、废树脂,各水洗槽、脱脂槽、电泳槽产生的废槽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及沾染物分类收集于密闭容器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运输处置。 | 本项目取消建设纯水机,现用纯水均为外购,本项目纯水制备不再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渗透膜、废石英砂。废钢砂分类收集后外售;除尘灰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利用;污泥、废槽渣、废过滤耗材、废树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及沾染物分类收集于密闭容器,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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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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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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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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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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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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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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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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